桃園市中壢區3月發生月嫂涉嫌虐嬰事件,該名月嫂還被婦幼發展局開罰6000元。不過,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指出,該名月嫂被許多媽媽控訴惡行,疑似已是慣犯,市府僅對她開罰6000元,且月嫂仍能持續在網路上打廣告徵求照顧對象,根本是默許虐嬰行為。對此,社會局回應,該局已介入調查,若確定月嫂不當對待幼兒,最高可罰60萬。婦幼局則說,該名月嫂沒有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執業登記,呼籲家長應找有合格登記證書的托育人員。

黃瓊慧今(16)日在議會質詢時表示,青埔有名母親花費12萬元聘請到府「月嫂」照顧剛出生一個月的嬰兒,結果竟透過自家安裝的監視器發現,月嫂在照顧過程中多次用力搖晃寶寶,甚至狠狠搧巴掌。該名母親將資訊Po 上網後引起眾多家長共鳴,有更多人出面指控這名月嫂早已有多次惡行,懷疑並非單一個案。該母親第一時間向社會局與婦幼局通報,沒想到市府僅對月嫂開罰6000元,且此人至今仍可在網路上刊登廣告繼續徵求照顧對象,繼續帶嬰。

黃瓊慧痛批,「在桃園虐嬰根本沒成本」,只付出6000元代價,這樣根本是默許、甚至鼓勵惡劣托育者繼續行兇。她要求市府盡快整合現有資訊對此案重啟調查,提高對不當托育行為的懲處,保障嬰幼兒人身安全,遏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對此,婦幼局回應,該名月嫂未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執業登記,經該局調查確有提供幼兒照顧服務情事,3月時已依兒少權法第90條及桃市處理違反兒少權法統一裁罰基準,裁處6000元罰鍰。
婦幼局提醒,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不論是在宅或到宅提供幼兒照顧服務,均應於縣市政府完成辦理執業登記,才可以提供服務。家長如有托育需求,應檢視是否領有合格登記證書。此外,月嫂服務應以照顧產婦,協處家事為主,如果主要是照顧新生兒,除完成月嫂訓練課程外,應具備資格並先完成托育人員執業登記。
社會局則表示,該局家防中心獲報後已去訪視,要求月嫂提出說明,本(4)月將交由委員會審議,如有不當對待幼兒,可處6到60萬罰鍰。涉及刑事部分則由檢警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