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買房反悔怎麼辦?一名購屋族買下總價1400萬的房屋,已申請貸款等撥款,但周遭行情降價讓他心癢想違約購買其他房屋,網友直呼,這樣一來一往起碼賠上200萬元!
購屋族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表示,最近購買一間1400萬不含車位的房屋,目前付了總價款之10%、契稅、仲介費,剩下過戶貸款還未撥款。結果附近的房屋都降價,也看到更喜歡的房型,總價1550萬含車位、高樓層、屋齡更新,想知道違約的話,要付多少?

網友表示,「10%跟仲介費會先沒收」、「看你合約後面怎麼寫」,還有人幫忙估算,總價款10%為140萬,仲介費2%是28萬,再加上違約金3%的42萬,一共要先賠掉210萬;違約後去買總價1550萬的房屋,等同於花了1550萬+仲介費31萬+契稅+上述違約損失210萬,總共1790萬以上成本去買另一間房屋,「這樣真的有划算嗎?不如等5年後再賣掉換屋」。
根據內政部規定,若買賣雙方因各種因素無法履行契約,並合意解約、且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可申請撤銷契稅申報並退還已繳契稅。但簽約後,任一方反悔違約都有一定的罰則,以斡旋金來說,轉為定金後,如果買方反悔,定金將由賣方沒收;以要約書則為,違約之任一方需賠償總價款之3%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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