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今(30)日進行文化局工作報告,市議員張肇良質疑文化局對中央推動的「文化幣」政策毫無積極作為,尤其在報告中對文化幣使用隻字未提,恐讓13歲至22歲的桃園青年錯失藝文消費的權益。他強調,文化幣原意是推動藝文參與、振興文創產業,文化局理應主動協助推廣。

針對質疑,文化局回應表示,文化部自114年起針對13至22歲青年提供文化幣點數,13至15歲發放600點,16至22歲則為1200點,可用於觀賞演出、購書、參觀博物館、市集購買文創商品、參與DIY活動與文化小旅行等,目的在培養藝文消費習慣,建立消費生態圈。
文化局指出,目前桃園市經文化部核定的藝文消費點共202處,文化局也於今年3月完成增設73處場域,包括獨立書店、影城、文創園區及市集活動等;4月並於市府「樂遊桃園」會議中正式提請各局處配合增設消費點與推廣。
此外,文化局也規劃透過學校與網路行銷雙管齊下,包括製作宣傳文宣發放至各國中、高中,並請教育局協助轉知;另製作圖文資料提供各局處上傳至官網與社群平台,以提高青年對文化幣的認識與使用意願。
然而,張肇良強調,市府應以更積極的態度面對青年政策推動,文化局在施政報告中未提文化幣,顯示宣傳與行動仍顯消極,恐使原應惠及青年的中央資源淪為形式。他呼籲市府應將青年權益放在第一線,落實文化普及與藝文參與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