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20歲林姓男子去(113)年5月17日深夜在蘆竹區某KTV巧遇國中女同學,上前打招呼,卻被女同學同行友人許姓男子誤會是在搭訕,雙方爆發衝突,林男衝動之下竟拿尖刀刺向對方,造成許男大量失血,所幸送醫後撿回一命。林男事後被檢方依重傷害罪嫌起訴,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此案,依重傷害未遂罪判林男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4年。可上訴。

據悉,林男當天深夜去KTV唱完歌準備離開,巧遇國中女同學,上前打招呼,卻被許男以為他喝醉了想搭訕女生,雙方因此爆發口角。不滿被誤會的林男,竟持刀攻擊許男,造成對方手臂、胸部、腹部受傷、大量失血,差點丟掉性命。
林男因此被蘆竹警分局帶回,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依重傷害罪嫌起訴林男。面對法院審理,林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且與對方達成和解與賠償,且無其他前科,依照刑法第59條規定予以減刑,判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