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想要省遺產稅,又不忍心讓小孩繼承債務,進而去幫忙還債,小心贈與稅找上門。近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公布一件申報遺產稅且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案例,因無條件幫子女清償繼承債務,被認定得繳贈與稅。
這個案件為,老公死亡,遺產稅為400萬元,太太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2300萬元,這筆金額認定屬於太太本身固有的財產,她未分得其他遺產。
這名老公生前有債務1200萬元,照理來說,他的子女必須繼承債務,但太太卻幫小孩償還了1200萬元,且未向子女求償。國稅局認定,由於已免除其他繼承人應負擔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將該1200萬元申報贈與稅。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贈與淨額在2811萬元以下,贈與稅率為10%,推估該案例應要補繳近百萬稅金。針對該案例,他也提出3點建議,第1、可以降低「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但可能這名太太想省遺產稅,所以採取這樣的方式。
第2、按照目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2300萬元是可行,但千萬別異想天開馬上幫小孩還債,倒不如先讓小孩繼承債務,再用每年每人244萬元免稅額,逐年贈與給小孩,讓他們清償債務。
第3、要留意「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遺產案件屬於國稅局的管制案件,國稅局會去追蹤後續交付狀況與金流,相較一般案件,被稽查到的機會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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