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與海巡署今(11)日舉行「斷劍無聲,保育有聲」記者會,攜手公開近期共同查緝的重大成果——查扣超過30支俗稱鯊魚劍的保育類物種鋸鰩產製品,以及鋸鰩牙齒,疑似為供作宗教或民俗使用而非法販售。查緝成果不僅維護法治,更對潛在市場交易行為形成有效嚇阻,展現政府守護海洋生態的決心與執行力。

海委會主任委員管碧玲表示,政府對野生動物非法買賣「零容忍」,對破壞海洋生態的行為「絕不姑息」,鯊魚劍多由珍稀軟骨魚類「鋸鰩」的吻部或牙齒製成,外觀雖似藝術工藝,實則是海洋殺戮的遺骸。許多製品來源不明,往往涉及非法捕撈,甚至國際走私,背後牽動的是一整條黑市供應鏈。正是因為有市場、有需求,才會有不法份子鋌而走險、獵捕這些保育類物種。今天的查緝,不只是保護軟骨魚類,也是守護整座海洋的行動。政府會持續強化海洋保育執法,並加強民眾宣導,推動從源頭減少需求的文化轉變。

海保署署長陸曉筠說明,鋸鰩為軟骨魚類,依物種的瀕危情形,2007年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列為附錄一,也就是禁止國際貿易的物種;台灣於2008年8月1日將鋸鰩科所有種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原則禁止輸出入及買賣;2022年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亦將鋸鰩列為極危物種。根據漁民口述,過去台灣周邊海域曾發現尖齒鋸鰩出沒,但近20年已無野外目擊紀錄。

海保署說明,為防制保育類產製品之非法流通,海保署與海巡署偵防分署北門查緝隊自2025年3月起針對網路違法販售保育類產製品進行專案查緝,並與海巡署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台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學甲分局等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查緝行動涵蓋台南市、高雄市、新北市及台中市等地,完成11場次聯合查緝行動,成功查獲鯊魚劍37支、鋸鰩牙齒86顆,相關涉案人員已依法移送司法檢調機關偵辦。
海保署強調,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違者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違法情事,可提供照片、影片或相關事證,向各縣市政府保育主管機關、海保署或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海保署呼籲,民眾切勿購買非法來源保育類動物產品。「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保育不僅是政府的責任,更是全民的選擇。全民支持不買、不用保育類產製品,就是為海洋生命點亮希望的一盞燈,一起讓海洋資源永續成為下一代的共識與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