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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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關鍵決策者!鄭文燦涉貪案召開第七次準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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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案今天開庭主要重點將放在2017年桃園市政府與當時內政部營建署的會議紀錄,將試圖釐清本案真正的「關鍵決策者」。圖:記者李春台翻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受賄賂500萬元,協助「變更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遭依貪污罪起訴。桃園地院今(15)日下午第七度進行準備程序庭。鄭文燦下午2十20分抵達桃園地院,今天開庭主要重點將放在2017年桃園市政府與當時內政部營建署的會議紀錄,將試圖釐清本案真正的「關鍵決策者」。

今日院檢辯將勘驗2017年元月間,桃園市政府與營建署會議的前半段會議記錄;此外,上次會議中,檢辯勘驗94分鐘會議光碟,檢方以廖姓父子尋求市府協助,認為鄭以職務上關鍵影響力,於會議中採納對廖極為有利結論,起訴書才以鄭收受500萬元後賄款有對價關係構成犯罪;辯方對此反駁指出,檢方歷次開庭都質疑,公務員不能「拿錢辦事」,檢方迄今仍無法具體說明,就主張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嚴重違反檢察官舉證義務,因此今天下午第七度開庭,檢辯雙方預料仍然對會議光碟勘驗內容會有不同解讀,將聚焦釐清關鍵決策者到底是何人。

桃院地院今天下午第七次開庭,因上次會議中,檢方強調,在市府會議記錄中清楚地看出,廖俊松在開會過程中,曾清楚地表達自己無法取得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進行土地變更,因此尋求桃市府協助。鄭文燦瞭解廖訴求後,進在會議中採納對廖極為有利結論。鄭文燦在多次開會過程中,早知道廖之訴求,更知道身為市長,對廖的訴求能否實現具有關鍵影響力,廖交付500萬元給鄭文燦時,縱使是再沒有社會經驗的人,也能清楚聯想到對方給錢之用意,起訴書因此認為鄭文燦收受500萬元後,接著批准發函向行政院申請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以啟動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在職務上行為都與他收受的500萬元賄款有對價關係。

辯方律師團則回嗆,辯護人要勘驗共6次開會錄音譯文,主要目的在於檢方自起訴至今,認為廖姓父子之所以找市府協助,是企圖免除9.12公頃需經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始得辦理自辦市地重劃的限制,但在會議譯文明白顯示,鄭文燦市長不僅無法給予任何協助,也無意給予任何幫忙,所有市府意見都是公務員由下而上,或經營建署政策指導所形成,非鄭文燦市長主導,也與廖姓父子訴求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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