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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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土地也能享稅務優惠?條件、時限一次看懂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若土地經法院拍賣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資格,納稅義務人可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以減輕稅負。不過,申請須在收到稅務機關通知的30日內完成,逾期將喪失資格,且無法補件。
 
依規定,法院拍賣土地時,稅捐稽徵機關會先依一般稅率計算土地增值稅,並函請法院從拍賣價金中扣繳,同時以雙掛號寄發通知給納稅義務人。若納稅人符合資格,可提出申請,改按10%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辦理。
 
若土地經法院拍賣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資格,納稅義務人可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以減輕稅負。房市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房市、鳥瞰。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申請時需檢附建物使用執照、建物權狀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等相關資料,並以收到通知翌日起算30日內提出。資格認定以拍定日為準,須符合申請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拍定日當天已設籍於該地,且該土地在拍定日前一年內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需注意的是,此項優惠每人一生僅能適用一次。
 
稅務局補充,若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稅率並產生退稅金額,該金額仍視為拍賣價金的一部分,將由法院依債權分配處理,並不會直接退還原土地所有權人。
 
稅務局強調,曾有民眾因未在期限內提出申請而錯失10%優惠稅率,最終必須依一般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稅負明顯增加,呼籲納稅人務必留意文書通知與申請時效,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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