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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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桃園超商買飲料發票中200萬 至今無人領獎

財政部將於明(25)日開出今(114)年5-6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不過3-4月期仍有2張200萬中獎發票至今無人領獎,都是在桃園市的超商買飲料幸運中獎,兌獎期限到9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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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爾富觀音大觀店。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今年3-4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於5月25日開出,財政部表示,3-4其目前還有2張中了200萬的發票至今尚未領獎,一張是在觀音區的「萊爾富觀音大觀店」花45元買飲料,另一張則是在中壢區的「7-11大享門市」消費75元,一樣是買飲料,就成為了幸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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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大享門市。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財政部說明,領獎期間自114年6月6日起至114年9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有關雲端發票中獎獎金領獎方式,財政部說明,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金融機構存款帳號者,獎金於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自動匯入該指定帳戶;未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金融機構存款帳號者,可使用手機條碼、悠遊卡及icash卡載具者,請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列印中獎之紙本電子發票,並持該中獎紙本電子發票向兌獎據點兌獎;使用會員卡載具者,請至會員卡店家列印中獎之紙本電子發票,並持該中獎紙本電子發票向兌獎據點兌獎;其他有關領獎事項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有任何兌獎疑義,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常見問答服務項目查詢,或撥打電子發票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521-988了解。

財政部指出,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中三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中五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詳細領獎規定,請查閱「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若有疑義,請洽財金公司客服專線4128282,手機請撥02-4128282,或至財金公司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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