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張姓男子2年前擅闖友人陳姓男子的妹妹家中,嚇到陳男胞妹,陳男因此夥同另名友人黃姓男子對張男動用私刑,用球棒將人打到橫紋肌溶解,送醫後搶救不治。陳男、黃男分別遭桃園地方法院判刑9年、10年,上訴到最高法院後,今日遭駁回,全案定讞。

據悉,2023年9月25日下午3時許,陳男胞妹將鑰匙放在信箱,張男得知後,擅自取得鑰匙、闖入陳男胞妹家中,還打開家中車輛車門,因此嚇到陳男胞妹。陳男得知後,夥同黃男動用私刑,用童軍繩將張男綑綁,再以球棒、拖把等將其痛毆一頓,導致張男手臂、臀部、腿部有多處嚴重瘀傷。眼見張男奄奄一息,陳、黃2人這才發現大事不妙,趕緊將張男送醫,張男仍因橫紋肌溶解及併發症宣告不治。
陳男、黃男被依傷害致死罪遭起訴後,案經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審理,陳男被判9年徒刑、黃男則是10年。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遭駁回,後續再上訴到最高法院,今日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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