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在離開政壇7年後接受市長張善政邀請進入市府,蘇俊賓以自己是在政壇上「已經死過一次的人」,回來就是要做出一些成績。《桃園電子報》專訪蘇俊賓,他分享自己出席行政院會與行政院長進行多次政策對話,力促中央、地方合作的過程。

蘇俊賓與另位副市長王明鉅輪流代表桃園市出席行政院會,蘇俊賓在院會中多次提案,獲得中央採納修法,蘇俊賓表示,他出席行政院會有嘗試改變政治文化的想法,做一些自己想推的方向,他擔任過新聞局長,在現在行政院會裡算是資深的,不過以前在以發言人的角色參加行政院會,只負責記錄部會、市長所講的意見,會後轉述,當時自己就有很多想法,但礙於職位不能表達。

蘇俊賓表示,現在代表桃園市出席行政院會,會議時間加上來回車程就要耗掉半天,如果只是乾耗時間他覺得划不來,應該讓有更積極的做法,所以後來就有系統的把桃園需要關注的事在院會提出,包含前行政院長陳建仁和現任院長卓榮泰會後都特別跟他講,他所提的內容都沒有特別政黨的色彩,而且也滿有參考價值,所以都會看到行政院後續一些積極作為,這是他期待的朝野政治文化,中央、地方如何合作,讓地方更好的思維,多數的部會首長都接收到這訊息了,所以桃園提出來的很多意見大都會被採納。

蘇俊賓說,記得陳建仁最後一次主持院會時,他送陳建仁一張自己畫的陳建仁水彩畫卡,當時就有人說,同黨的人對院長都沒那麼好,在野黨副市長還送院長畫。對此,蘇俊賓說,他是真心感謝陳建仁對在野黨提的東西都認真看待,藉由這感謝的過程,希望台灣大家比較期待的政治文化被看見,他的動機是這樣,後來陳建仁回贈蘇俊賓一個陶瓷的蘋果,他現在還留在辦公室裡,這對他來說是朝野合作的蘋果。

蘇俊賓說,在民主制度下朝野競爭是難免,但政黨不會只有競爭,其實還是有合作,有競爭、有合作,國家才會進步,今天大家放大了競爭,社會才會這麼對立,未來競爭還會持續存在,但也該合作,台灣才會有機會。

在行政院裡,桃園推動的政策太多,蘇俊賓說,他特別要提的是改裝車噪音,這不僅桃園,相信其他縣市也很有感,他為什麼那麼在意改裝車?因為改裝車的傷害成本和代價太不成比例,1個人他花1萬2千塊改1個排氣管,然後在某個晚上凌晨花20分鐘上路釋放壓力,一條馬路上這輛車開過去,結果卻造成對沿路1萬個人的影響,大家可以想像嗎?1萬2千塊的改裝車、1個人的20分鐘,傷害了1萬戶以上的睡眠,是如此的不成比例。

蘇俊賓表示,他調閱過1999的陳情數據,發現噪音陳情中改裝車比例極高,而且大部分在深夜時間,他去聽民眾陳情的錄音檔,也每個禮拜看報表,有些內容聽了會難過,他記得有一位民眾說,「我媽媽這個月第3次出院,真的很需要安靜,可是媽媽已經連續兩個晚上凌晨被改裝車吵醒。」僅因一台車,這樣受害的民眾可能多達上百人。而過去的罰則是行為罰,1台改裝車放在眼前,但執法人員沒有現場抓到他騎那台車,或即使他在路上被發現,車主被通知回監理站驗車,車主在驗車前把排氣管改回來,驗車後又改裝,如此警力專案勤務從1千人次增加到2千人次都不會夠,查不勝查,沒辦法徹底解決,這10幾20年來都是如此,為了破解這環節,所以《噪音管制法》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修,監理的法規也要並進。那時桃園向中央提議後,在陳建仁指示下交通部次長來桃園拜訪,聽取桃園的建議修法方向。
蘇俊賓說,桃園自己先努力,在路上的稽查,引進科技執法用儀器進行聲音辨識,定條例提高罰則,再把機車公會引進來,遏止改裝源頭。這2年多來逐步優化,現在每年陳情比例以每年20%在下降,他曾詢問稽查機關訂的績效標準,得知是以罰單數時,他認為不對,罰單是過程指標,有可能罰單開很多但噪音一樣嚴重,所以績效指標應該是陳情變少,好發路段平均分貝數有沒有降低。現在陳情數已見下降,路段噪音晚上10點後到隔天清晨6時,下降10多分貝,有明顯效果。
還有《消防法》的修訂也一樣,蘇俊賓表示,以前只要在網路上搜尋「桃園、倉儲」後面就自動跳出火災,那時就在想為什麼?後來發現桃園倉儲真的很多,倉儲所儲存的東西是沒有管理的,工廠儲存的在《工廠輔導法》修法後已納管,可是倉儲沒有,工廠有時也會將危險物品存放於倉儲,因此加強對危險物品的管理才是關鍵所在。況且倉儲裡面東西是混合存放,不是儲存單一物品,一旦發生火災危險性往往很高,因為缺乏資料。
蘇俊賓說,在中央爭取修法的過程,真是一部辛酸血淚史,他在行政院發言7次,最後院長請政務委員來協調,政務委員找相關部會開會時還通知他,「蘇副市長你要不要也來一下?」他不僅開院會,還要參加行政院內部的協調會,給一些建議。後來《消防法》、《工廠輔導法》都修了,但還沒到100%桃園想要的效果,桃園的自治條例又比中央更早一點,有人問桃園已經有自治條例了,為什麼要中央修法?那是因為危險物品是會流動的,管理危險物品就像有毒物品一樣,它的輸入、製作、儲存、運輸、再利用、廢棄,各不同階段裡,主管機關要知道它在哪裡?量有多少?才能有效管理,桃園最常遇到的情況是,某個倉儲發生火災,要找負責人來了解有無符合相關規定申報,資料調出,看到公司在台北,工廠在雲林,只有倉儲在桃園,這樣當然3地都要查,最好的方式就是中央修法統一規範,而不是三地縣市政府訂自治條例來做。
蘇俊賓表示,桃園倉儲火災發生率去年一整年較前年降低了57%,但市府還是不敢掉以輕心,後面再把倉儲的規模放進來,除了發生次數外,倉儲的大小、造成空污的影響這些指標都會納進來,過去為什麼無法落實,因為都只由消防機關主責,消防當然會認真,但消防主要是救災,防災的責任雖然也有,但效果最好可能是環保局、經發局、勞動局,這些局處是每天跟工廠互動,桃園把這些局處整合,在自治條例中是由環保局主政,消防局一定會全力配合,但多了很多局處來執行,如勞動局在勞安檢查時也會幫忙看,更不要說發生火災後也是有勞安問題,桃園整合這4個局處來聯合稽查,感覺效果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