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後開車害人害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0)日初審通過,若酒駕肇事致人死亡,將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希望能降低酒駕害命的悲劇發生。
根據《ETtoday》報導,依據現行規定,駕駛人因重大違規肇事致人死傷,將吊銷駕照且終生不得考領駕照。但大法官669號解釋,應給予犯錯的人機會,依照情節6年、8年、10年、12年等期限內沒有重大違規者,可領取效期一年駕照,沒有記點處分者可再換發至75歲有效駕照。
只是,因酒駕問題嚴重,立法院民眾黨團提案,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應排除在一定期限後可重新考照的規定外。因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若酒駕肇事致人死亡遭吊銷駕照者,終身不得再考照。
此外,交通委員會也初審修正通過,將併排停車罰款從2400元,依照汽、機車併排停車影響,調整為開罰1800元至3000元;行人不讓救護車罰500元;行人闖入平交道從開罰2400元提高至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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