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9日提出抗告,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上午將卷宗送往高等法院,高院稍早表示,今日不裁定。
台北地檢署9日提出抗告,理由之一提到:柯具保後與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接觸,已違反法院限制;陳智菡則聲稱未列入證人清單,一切由律師團處理。
台北地檢署9日聲明指出,柯文哲交保後的相關言論已嚴重扭曲事實、誤導輿論,本案自偵查起,檢察官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於近894頁的起訴書中;審理過程亦積極聲請調查證據、交互詰問證人,依法善盡舉證責任,法院先前更三度裁准延押,理由一致認定涉案嫌疑重大。北檢表示柯文哲所謂「什麼都沒查到」等指控與事實不符,企圖混淆視聽,呼籲外界應尊重司法審理的獨立性,勿以放話帶風向影響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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