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是台灣最年輕的「金牌部長」,在9月9日國民體育節正式布達執掌運動部,外傳他為了接任部長工作,毅然結束相關代言活動與廣告合約,放棄約3000萬的商業代言,據《中央社》報導,李洋除保有部分肖像權代言外,其他商業合約均於上任前全數終止。
現年30歲的李洋擁有奧運雙金加持,形象良好,車廠看準他的高人氣找他代言,其他像是手機、營養補給品及保險公司都有他身影,不過獲徵詢出任運動部部長職務後,他就著手處理提前結束合約相關事宜,至於延續的「肖像權」代言合約,也在請教相關法規部門後確認沒有違法疑慮。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的相關規定,公務人員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原則禁止兼職,但允許兼課、講演、著作與正當投資,可以依照個人專屬的才藝表現而授權肖像權,並獲得相對應的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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