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光天化日之下遭前男友殺害倒臥路邊,消息震驚全國,警方調查,女學生剛上大學,為了就學方便,才搬到沙鹿外婆家,這裡是當地民眾常去看櫻花的景點,但是碰到淡季就變得少有人跡,而兇嫌相約女大生在巷弄內碰面,旁邊是一大片草地,距離附近民宅也還有一段距離,呼救不易,有律師更認為,兇嫌未成年,殺人後也不會被判死刑,可能是讓他更加冷血犯案的關鍵。
當時嫌犯跟女大生約在這邊碰面,旁邊被水塔擋住了,而且周遭雜草叢生,人煙稀少,監視器角度很難拍得到,也讓女大生難以自保,女大生遇害地點就在主幹道旁的分叉巷弄裡,旁邊則是一大片茂密草叢,這裡其實是當地著名的櫻花隧道,但現在是淡季,平常少有人跡,女大生因為外婆就住在這附近,為了就學方便搬來,沒想到卻讓凶嫌選擇這邊當犯案地點,年僅17歲的少年敢在大白天犯下殺人案,律師判斷,凶嫌就是因為自己還成年,絕對不會被判死刑,才敢當街殺害前女友。
律師李茂增:「有恃無恐的從事犯罪行為,被告才17歲,他極有可能認知到自己不會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大膽的將他女朋友殺害」。未滿18歲犯下殺人罪雖然不會判死刑,但是依照現行法律最高只能判15年至20年,如果法官裁量減刑,可能只有7年半,符合假釋條件,最快關3年多就可能出獄,昔日情人分手卻成了害命凶手,類似社會案件層出不窮。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要理直氣壯、有態度很堅決的表達要分手,第二個不要單獨的見面,最麻煩的就是找很多理由,比如說要歸還東西要還你,因為這個其實可以請公正的第三者,或者是有找人一起陪伴,去面對他歸還東西比較安全」。
凶嫌在與死者談判過程在一個瞬間突然發怒,接著就毫不猶豫痛下殺手,醫師表示,包含情緒起伏大、沒有同理心、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就是恐怖情人的典型特徵,如果遇到需要談分手一定要找人陪伴,也要選擇人潮較多地點,甚至有必要時最好報謷,做好自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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