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民眾若取得遺贈土地,切記仍需辦理土增稅申報。「遺贈」指的是被繼承人透過遺囑,將土地無償贈與他人的法律行為。若受遺贈人並非繼承人,應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或由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與受遺贈人共同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才能進一步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遺贈的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而其前次移轉現值依同法第31條規定,為繼承開始時的土地公告現值,二者時間點相同,因此無漲價數額及土增稅。不過仍須依法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現值,並取得土增稅免稅證明書,才能持憑至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

稅務局提醒,民眾遺贈土地雖無須實際繳稅,但少了免稅證明,將無法辦理過戶,請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有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竹北總局 (03)5518141 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竹東分局 (03)5969663 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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