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獲報犯行遍及全台外籍車手、收簿跨國詐欺集團情資,旋即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孝股檢察官李濂指揮偵辦,並與台北、桃園、台中、南投、嘉義、台南等縣市警察局及移民署台中專勤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積極深入調查,陸續查獲越南籍車手集團阮姓主嫌及旗下車手、取簿手、收水手,並向上溯源查獲本國籍林姓首腦為首之2黑幫共組的洗錢水房及詐欺機房,查扣價值超過千萬元台幣的泰達幣。目前車手集團阮姓主嫌一審被判12年6月有期徒刑,林姓首腦也已被檢方起訴,具體求刑30年。

刑事局說明,專案小組發現,越南籍車手集團阮姓主嫌每日橫跨全台各縣市,以1萬6000元至2萬1000元不等價金向外籍收簿手收購人頭帳戶提款卡,並配發隱匿在各縣市外籍車手頭,車手頭再發交各自所掌管外籍車手至ATM密集取款,贓款提領完畢後循序逐層上繳收水者,並透過加密貨幣洗白贓款,以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詐欺犯罪所得。

刑事局進一步提到,自去(113)年11月下旬起,專案小組展開密集溯源刨根查緝行動,5波勤務分別緝獲該外籍「車手」、「取簿手」、「全國收水手」集團,再溯源緝獲隱身幕後遙控之本國籍集團林姓首腦經營之「假網拍」詐騙組織,順利搗毀由2黑幫共同操持的「洗錢水房」、「詐欺機房」,並查扣泰達幣38萬8888顆,約價值1116萬元。同時查扣名車1部、現金85萬元、作案用提款卡60張、轉帳使用筆記型電腦10部含讀卡機、空氣鎮暴槍、模擬槍各1枝、子彈175顆、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大麻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不法贓證物。

刑事局指出,越籍阮姓主嫌已由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12年6月有期徒刑、阮姓車手頭10年2月有期徒刑;本國籍林嫌等4人由台中地方檢察署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等罪責偵結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有期徒刑。

刑事局強調,為有效打擊詐欺犯罪,將持續積極向上追溯詐騙集團根源,並鼓勵民眾檢舉車手,如有發現不法情事,立即撥打110或就近至警察機關提供犯罪情資供查辦;另提醒民眾切勿提供帳戶協助取款以免淪為共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