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全球最大市值的科技巨頭輝達考量AI人才及技術,決定來台設立亞洲區總部,相中北士科T 17、T18土地,但是礙於法規、利益等考量而遲遲未決。商仲業者提出3項觀點,能讓市府、新光、輝達能達成「三張笑臉」。
宏大國際資產總經理陳益盛表示,輝達會選擇來台設立總部,首要任務就是台灣的研發及製造技術,而重中之重就是人才,尤其選對地點對人才的招募就會事半功倍。因此他曾斬釘截鐵的表示,設立在台北是最佳選擇,既使建構成本最高,但效益最佳。但究竟台北市政府、新光、輝達三方各有什麼考量?

台北市政府的立場是「法」-「依法辦理,避免圖利」。依據北士科科專土地招商時之法規,載明取得土地地上權權利人,在建築興建完工前不得移轉,且5年內(116年2月14日)必須取得全部建物使用執照。市府也提出備案T12基地,但面積僅約6536平方公尺,還需整合數比鄰地,地主人數達近百人。
市府應做的不是另覓基地,而是取得與市議會的同意,放寬法規及基地取回價格,如能進而積極與中央取得留住這家頂尖企業的共識,那本案取得成功的機率將大增。
新光考量企業經營立場「利」,取得「應得利潤,股東負責」。該基地依法定容積率可建樓地板面積,總銷逾300億元,扣除營建費用、管理營運、利息損失等主要成本,淨利可逾百億元。如以區域內產專區土地行情概估,每坪也至少200萬至250萬之間,地上權價值則依據地租、租期及發展性等差異,其價值約為一般土地之50%至70%不等,基地面積3.89公頃、約11767坪,地上權價值亦超過百億元。
輝達則是要「速」,目標就是「儘速興建,徵才開市」。低容積率開發約僅需經建半數樓地板面積,但由於設計及營造需要超高造價,至少2倍以上,理想上是要購買低容積率、低單價的土地。而身為科技巨擘礙於自主性及商業機密等考量,取得土地價格稍高或許不是難事,但無法百分之百自行來設計興建整個案子,是黃仁勳目前無法接受的現實。
陳益盛提出3點方向解決,
第1、台北市政府與其另覓基地,不如取得與市議會的同意及共識,放寬法規及基地取回價格。如能進而積極與中央取得留住這家頂尖企業的共識,那本案取得成功的機率將大增。
第2、若與輝達的交易案破局,新光雖可依據原來規劃,興建商辦出租獲取長期收益,但畢竟本案是攸關國家重大利益,加上全民的期待,進而形象的提升,或有重新考量土地適當價格的空間。
第3、如以趙無極的油畫來比喻,明知上次拍賣價格是5億,為何這次會有人出價8億取得,就在於它的稀有性及價值;另一方面來說,如果輝達的晶片能由台積電代工,為何建築物不能委由專業的建築團隊全程協助規劃、執行及興建呢?
更多新聞→
免責聲明:本文為外稿合作單位授權刊登,如對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原作單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