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市交易量萎縮,議價空間變大,尤其隨著市場走低,簽約後仍有一些買方會有「小動作」,希望在已經簽立的買賣契約書總價上再砍一刀。資深地政士提到,就有買方簽約購買農地後,忽然主張買是被套繪的農地,以未來不能再蓋農舍為理由,希望賣方折讓部分價金。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現在的農地共有人很多都是繼承取得,因為個人繼承的持分面積小,許多農地持有者會利用區段徵收的利多,獲利了結,不無小補。對於買方來說,所有權人在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土地,可以合併計算權利價值領回抵價地,許多人也為此相當積極投資農地。

鄭文在說,有實際案件是,買方簽立買賣契約書時,土地謄本有載明該農地為配合耕地,未經解除套繪,不得再蓋農舍,為此,在買賣契約書中特別載明,買賣雙方皆知道該農地有套繪情事。
不過,當土地增值稅核發,將辦理過戶時,買方忽然主張被套繪農地,如果尚未解除套繪未來領回抵價地會被扣除部分抵價地的權利價值,希望賣方折讓部分價金彌補未來的損失。
事實上,有套繪的農地,在未來區段徵收時換算權值時,並不會減損領回地價地的面積。鄭文在指出,因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已申請興建農舍領有使用執照之農業用地經套繪管制,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解除:一、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二、非屬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
也就是未來政府辦理區段徵收時,買方現在購買的農地已經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屆時,農舍套繪的問題迎刃而解,依法自動解除套繪,這樣根本不存在「彌補損失」的問題。
鄭文在表示,如果當初買賣契約書沒有載明該農地有被套繪的情事,或許減少價金就成了買方的活棋,並可能讓賣方遭受損失甚至解除買賣契約。他提到,在房市景氣較弱的階段,地政士也們必須要更重視契約細節,不能讓買方有機會見縫插針,主張減少價金,甚至解除買賣契約,影響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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