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疾病管制署今(28)日表示,根據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流感疫情仍處於流行期,為維護民眾健康,疾管署宣布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使用條件,適用對象為「有類流感症狀,且屬高傳播族群者」,期限延長至114年11月15日止。包括醫療院所防疫人員、長照與安養機構人員與住民、托育人員、各級學校學生、與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者、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軍營等人口密集機構人員皆納入範圍。
疾管署指出,全國約有4,000家合約醫療院所可提供包含克流感、易剋冒、瑞樂沙等公費抗病毒藥劑,民眾可透過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查詢院所資訊。如出現呼吸急促、血痰、胸痛、意識改變等危險徵兆,應立即就醫,由醫師依臨床判斷決定是否符合用藥條件。若符合資格者,無須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治療時機。
疾管署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威脅,應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出現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並避免上班上課,以減少病毒傳播。更多公費藥劑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