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有效打擊吸食毒品後駕車案件,警政署已通令各警察機關戮力查緝毒品及毒駕犯罪,近期更研議歐、美、澳等先進國家作法,引進唾液毒品快篩執法策略,並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有關實施唾篩檢測及拒測之處置程序,目前該條文已於上(10)月20日進行預告。同時,全國各警察機關亦「劍及履及」先行採購與歐美同步,最先進之唾液毒品快篩試劑總計1萬2545劑,並已配發至全國各警察機關,將待上開處置程序公告施行,立即投入執法。刑事警察局並召集各縣市警察單位,進行全國性教育訓練,熟悉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

刑事局指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為確保員警使用唾篩試劑執法之正當性及正確性,該局於上月30日召集全國各縣市刑警大隊、交通大隊及鑑識中心等不同領域之菁英幹部,辦理全國性之大型教育訓練,並以「看的到、聽的到、摸的到」之「沉浸式教學」模式,除詳細講授唾篩試劑檢測方式、流程及法源依據,並讓各學員手持唾篩試劑進行實際檢測,更以「大家來找碴」方式,模擬第一線人員實務檢測面臨之各種疑難,及如何應對解決之訣竅,希望透過「身歷其境」之教育訓練模式,讓此項打擊毒駕之最新執法策略,能立即順利完備上路。
刑事局表示,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即將全面上路執法,未來只要短短3分鐘即可測出駕駛人是否施用毒品,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扣吊銷駕照,後續還可依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檢測及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刑事局鄭重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形同不定時炸彈禍及全民。提醒毒癮者及早前往醫療院所或各地方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除,更告誡切勿心存僥倖、毒後駕車、害人害己、家破人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