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署今(5)日發布中央警察機關修編後續重要警職人事調整案,其中包含桃園市3名重要警職人事異動,將統一於11月7日辦理交接到任。
警政署指出, 為貫徹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與因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施行所面臨之後續挑戰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組織擴編,分別規劃刑事警察局任務編組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正式法制化及調整保安警察第二總隊部分職務之等階;另為完善警察官職務結構及適度增加警監職務人數,參照現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警察局編制體例,調高中央警察機關督察長職務等階列警監,與主任秘書相同。
警政署提到,中央警察機關修編及職務等階調整規劃案經報奉行政院及考試院審議通過,內政部今日修正發布相關組織法規,並於11月7日生效。其中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增置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職務,航空、國道公路、鐵路警察局及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督察長調高為警監職務,須同步辦理後續重要警職逐級陞遷檢討作業,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調整重要警職人事,包含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蘇文元陞任桃園市警察局督察、桃市警局第四序列專員梁仲銘調任市警局督察、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廖正成調任桃市警局第四序列專,預計11月7日統一交接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