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展現對行人交通安全之重視,落實行人通行權益之保障,桃園市平鎮警分局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將依據轄區交通特性,針對易肇事及違規熱點路口,縝密規劃專案勤務,強化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行人違規」等違規行為,以具體執法行動,彰顯維護行人安全之決心。

交通組長王瑞程指出,為有效防制行人事故並提升車輛禮讓文化,桃園市警察局配合全國同步執行「行人交通安全大執法」專案,自114年11月1日起,重點執法項目包括「不暫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期望透過嚴格執法,強化民眾正確用路觀念,降低行人事故與傷亡,逐步實現「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之願景。
此外,警方也將持續透過多元媒體、社群平台及地方集會等管道,積極宣導「路口慢看停」安全觀念,「慢」接近路口,減速慢行;「看」擺頭觀察左右後方人車動態;「停」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藉由教育與宣導並進,提升駕駛人與行人的守法意識,共同建構更友善、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