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警察局為防制發生毒駕肇事造成死傷案件,引進「毒品唾液快篩」加強查緝,並依據交通部11月19日公布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將唾液篩檢、拒測等程序納入警方執法程序,昨(21)日全市同步執行「取締酒駕丶毒駕及防制危駕勤務」,立即查獲毒駕案件4件。

警察局表示,為全面強化取締毒駕力道,今年1到10月,已查獲毒駕件數達600多件,並完成外勤員警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教育訓練,本於嚴正交通執法,未來將於全市利用各項攻勢勤務,加強取酒(毒)駕危害交通安全秩序行為,以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
警察局提到,昨晚22時許,警方於桃園區朝陽街與安樂街口,發現趙姓騎士騎乘普重機滑手機、行車搖擺不定,遂向前盤查,檢測後查出施用安非他命。今日上午7時許,警方也在龜山區萬壽路一段,查獲楊姓駕駛開自小客車交通違規,經查涉嫌持有毒品,檢驗查出依托咪酯陽性反應。
交通警察大隊長李維振表示,警方採購之最新型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只需幾分鐘即可初步判定駕駛是否涉毒。唾液快篩能檢出7類常見毒品,包括安非他命、愷他命、大麻、苯二氮平類、依托咪酯、甲基甲基卡西酮、鴉片類等,各類毒駕將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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