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家榕
台灣的保全產業,過去幾年正沉入一個愈來愈深的人力黑洞。夜班找不到人、白班排不滿,已不再是少數公寓大廈的困境,而是從雙北到南台灣普遍存在的現象。甚至有公寓大廈主委與住戶輪流站崗,這種情況乍看荒謬,卻清楚反映出制度已無法支撐現代公寓大廈的安全需求。保全業之所以持續缺工,其中一項關鍵並非外籍勞工本身,而是現行《就業服務法》所設定的工作類別限制,使原本可以補充人力的外籍移工完全無法投入,依勞動部資料顯示,外籍移工在國內人數已逾86萬人。法律將移工侷限於製造、營造、看護與家事服務等領域,卻將保全排除在外;即便《保全業法》並未禁止外國人擔任保全,業者依然無法合法聘用移工,當本國勞動力逐年縮減、願意投入保全的人愈來愈少時,本可扮演支援角色的外籍移工卻因法規被堵在門外,缺工也就更難以紓解。
而這並非抽象問題,而是每天都在公寓大廈現場上演的現實。南部某社區的夜班保全臨時請假,主管找遍名冊仍無人可替,只好請住戶熟識的越南籍移工幫忙,結果遭檢舉,公司因此受罰。北部也出現大型社區半年無法補齊夜班,最後不得不靠管理委員輪替站哨。當基層安全只能依賴住戶義務支援,制度與現場的落差便再明顯不過。然而移工不能投入,只是困局的第一層。更深的一層來自《勞基法》第84-1條所形成的工時文化。多數保全採12小時制,月工時輕易超過240小時,薪資卻未必能反映其付出。加班與休息時段往往被模糊處理,使保全工作在年輕世代眼中毫無吸引力,產業幾乎只能依賴中高齡與弱勢勞工進場。而弱勢勞工的進場,又引出被長期忽略的產業現象:許多保全因遭強制執行、薪資法扣或背負債務,為避免收入被扣押,只能向公司提出「自願不投保」的訴求,有人甚至簽下切結書,只求能立即上工。業者面對嚴重缺工,往往陷入「不收人就無法運作,收了就承擔風險」的矛盾。
諷刺的是,這些弱勢勞工在離職後,反而可能以「未投保」「工時違法」為由提出勞資爭議。法院大多認定「放棄投保無效」,最終責任全落在業者身上。於是產業形成一個怪圈:缺工導致錄用弱勢,弱勢因不投保使業者違法,違法引發爭議與罰金,再回頭加劇缺工。竟然還不只是如此。即便保全業者願意守法給薪,制度卻讓他們無法真正做到。政府向保全公司要求「必須依勞基法給薪」,但在招標端,卻從未要求公寓大廈或業主必須支付足以符合法令的費用。結果市場長期充斥著「超低價競標」與各式「回饋文化」。用每月不足給薪標準的成本要求保全業者提供完整人力與服務,幾乎已成市場常態。
這意味著,保全業者面臨一種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如果依法給薪,公司勢必虧損;如果維持合理成本,又必然在招標階段直接淘汰。於是業者只能在「要生存」與「要合法」之間左右為難,最後多半只能吞下委屈,在低價結構裡勉強求生。近期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但矛盾再度浮現,我們勇於為高端人才開門,卻對最基層、最需要補位的安全人力仍然嚴格封閉。保全業成為這場政策斷裂中最明顯的受害者。 事實上,保全不是簡單的「站崗工作」。它是公寓大廈治理、防災初期通報與住戶安全維護的重要一環。人力不穩,不只是業者的麻煩,更會直接削弱城市的安全韌性。
要讓保全業真正改善,不是再給業者更多責任,而是要回頭檢視整體制度:移工禁限是否仍合時宜?12小時工時是否必須調整?弱勢勞工因法扣而拒絕投保的問題應由誰來負責?更重要的是,政府是否願意面對「低價競標」才是保全產業做不好的根本原因。若政策能像調整「攬才專法」那樣,以相同的力度與速度面對基層安全人力問題,保全業不僅能恢復正常運作,也能真正走向專業與永續。否則,缺工將不只是一個產業的困境,而會成為整座城市共同承受的風險。
作者:張家榕/台灣物業優化精進協會創會理事長
本文為作者授權文章,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