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今(15)日宣布,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行政院決定不予副署此次修法。
卓榮泰說,去年520,在總統監誓下,他向全體國人宣讀誓詞「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他謹守這份誓詞。依照憲法第53條,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他身為行政院長必須依照憲法規定,忠誠履行他的職務與責任。
卓榮泰進一步提到,立法院再修正財劃法,有明顯違憲之處。首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第二,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破壞民主程序;第三,若一旦施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依照憲政體制,行政、立法兩院的憲政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判決。但是,立法院修訂「憲法訴訟法」,不合理拉高憲法法庭議決門檻,更多次杯葛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
今日,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卓榮泰說,他身為行政院院長,為了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必須以「不副署」方式捍衛民主憲政及國家發展。第一,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也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然立院修法已明顯違憲,不僅使115年度須增加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嚴重排擠其他重大施政項目,更侵害行政院施政決策及提出預算的權力。事實上,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近一年半以來,不斷意圖擴張權力。從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而後的 禁伐補償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度總預算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以及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每一項都一再涉及違憲疑慮。雖然屢次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卻又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造成憲政僵局。立法院等同「既能制定預算,又能審定預算」,就像球員兼裁判,失去民主制衡力量。行政院必須堅定捍衛行政權、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
第二,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財劃法再修正案,立法院沒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逕付二讀,在黨團協商沒有共識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實質侵害國民主權。且115年度總預算已由行政院制定完備,8月即送入立法院審查,卻在程序中要求立刻適用再修正版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須全數舉債、達5600億元,占總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達17.1%,違反公共債務法15%上限,等同要求行政院要違法編列預算。國家的主人是國民 ,在野黨團違法民主程序、要求行政院違法、破壞民主體制、背離國民主權精神的修法,行政院無法同意。
第三,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行政院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版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重大施政工作。造成國家損害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卓榮泰反問,國防外交、AI新十大建設、防洪治水、社會福利、撥補勞健保經費等若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因而停滯,立法院能負責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法院有能力負責嗎?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好」,已違反憲法第147條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義的事情,行政院絕不容許其發生。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要扛起國家發展的責任,不能使公共利益遭受無法回復的重大損害,必須要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立法院違憲擴權、爭議的法案不斷發生,他多次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立院各黨團;總統也兩次邀集相關院長國政會商,希望促進朝野和諧、社會團結,尋求長治久安之道。但令人遺憾的是,韓國瑜無視憲法,今日拒絕總統的邀請,再一次關閉了討論的大門,關閉了協商合作往前走的道路。這個會期總質詢結束那一天,卓榮泰再次強調「共同的合作,才是國人對我們最大的要求。我願意,也期待,我們都能一起以國家為念,以每一位國人為念」。
卓榮泰說,令人遺憾又痛心的是,財劃法的覆議案,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去說明,拒絕溝通、否決再次討論的機會;而行政院提出的院版財劃法,也完全無法排入審查。至此,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項可能,只剩下不副署這一條路。基於憲法權力制衡的設計,若立法院反對行政院不副署的決定,可依照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力,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來制衡。因此,行政院實施不副署的權力,並非行政權獨大也絕非獨裁。中華民國憲法既然賦予行政院院長「副署」權,面對違憲違法法律,以「不副署」來停止惡法對國家的傷害,是他身為行政院院長,必須採取的方式,這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責任。因此,在秉持「忠於國家,忠於憲法」的至高信念與絕對忠誠之下,今日稍早他已在總統令稿上加註意見,「不予副署」財劃法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