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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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串流買下好萊塢:Netflix 併華納案,對台灣不是「追劇更方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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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flix 要收購華納兄弟」這句話在台灣流傳得很快,但它的危險在於太簡化:彷彿只是平台買下一家片廠,觀眾未來在同一個 App 裡就能看到更多大片。然而,若把交易拆開看——Netflix 鎖定的是華納兄弟探索(WBD)的影視製作與串流資產(HBO/Max、片廠與內容庫)

[1],且同時引爆 Paramount Skydance 的敵意競價[2]——我們就會發現,這其實是一場「內容工業被分發平台收編」的權力改寫[3]。

[1] https://www.reuters.com/legal/transactional/netflix-agrees-buy-warner-bros-discoverys-studios-streaming-division-2025-12-05/?utm

[2] https://www.theguardian.com/business/2025/dec/08/paramount-skydance-warner-bros-bid?utm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E5%92%8Cnetflix%E7%BA%8F%E9%AC%A5%EF%BC%81%E6%B4%BE%E6%8B%89%E8%92%99%E9%96%8B%E5%83%B9%E9%80%BE%E5%8D%83%E5%84%84%E7%BE%8E%E5%85%83%E3%80%8C%E6%95%B5%E6%84%8F%E6%94%B6%E8%B3%BC%E3%80%8D%E8%8F%AF%E7%B4%8D%E5%85%84%E5%BC%9F-%E4%B8%80%E6%96%87%E7%9C%8B%E6%87%824%E5%A4%A7%E9%87%8D%E9%BB%9E-011211004.html?utm

https://www.ft.com/content/7981af0e-ad93-4c11-8c1c-09b0167bf4d6?utm

[3] https://research.taicca.tw/article/71513b59-0fe9-4132-acbf-2988923c0a3d?utm

對台灣而言,它的影響也不只是「訂閱漲不漲」。更核心的問題是:當全球最強勢的平台之一,進一步把頂級內容工業的上游與片庫整合進來,台灣的影視產業、電信通路、乃至文化政策工具箱,會不會被迫在更不利的結構裡重新定位?

第一重影響:台灣觀眾可能面對更高的「平台定價力」。

串流市場的競爭,表面上看是月費數字;實質上看是「你能否離開」。當 HBO/華納的內容庫與 Netflix 更緊密結合,觀眾的替代選擇會變少,平台的漲價空間就會變大。[1]美國已出現以消費者利益為名的訴訟[2],正是把「集中帶來定價力」明確寫進法律攻防;而 Netflix 以「要對抗 YouTube」[3]作為規模正當化,也凸顯其戰略已從「訂戶競爭」轉向「注意力總量」的壟斷式競賽。

台灣市場規模更小、價格彈性更低,一旦上游內容與平台綁定,消費者的選擇權其實更脆弱。到最後,漲價不一定一次到位,但可能透過「分級方案」「畫質限制」「家庭共享政策調整」等方式逐步發生。

第二重影響:本土 OTT 與電信系平台將被迫重算片庫策略,甚至走向整併。

台灣 OTT 長期仰賴「國際片庫+少量自製」維持訂閱吸引力;其中 HBO/華納系內容對不少用戶是重要誘因。一旦這些內容更偏向 Netflix 的獨佔或優先,本土平台就會面臨兩難:要嘛提高採購預算與 Netflix 競價、要嘛改以本土內容與利基品類求生。這也是為何台灣媒體已把此案視為「本土小蝦米整併、對抗國際大鯨魚」的催化劑。[4]

更麻煩的是電信綁 OTT 的商業模式:過去台灣常見「門號+平台」的捆綁折扣,讓平台透過通路擴張、電信透過內容提高 ARPU。但當內容更集中到少數巨頭,談判籌碼會反向集中到平台端,電信能否維持有利分潤與彈性組合,將更受限。

第三重影響:台灣內容產業的議價關係,可能從「多窗口競爭」走向「單一巨頭的買方市場」。

文策院的觀察點出了關鍵:如果 Netflix 與 WBD 在亞太的窗口與決策被整合,台灣製作公司面對的可能不再是多個國際買家,而是更集中、門檻更高的單一窗口;這會壓縮議價空間,也會改變專案被綠燈的邏輯——更重數據、更重全球可移植性、更重 IP 延展,而不一定更重台灣在地文化的多樣性。[5]

當然,整併也可能帶來另一種機會:流程與窗口統一後,若平台策略轉向「用在地製作降低成本、補足語言市場」,台灣團隊仍可能獲得更多合作案。但那會是一種更典型的「平台外包式國際分工」:你擅長製作,我擅長發行與定價。台灣若沒有自己的 IP 持有與跨平台變現能力,最終會困在「接案型繁榮」。

第四重影響:文化政策與監理工具將面臨新的壓力測試。

台灣過去談 OTT,多聚焦在內容分級、稅制、以及本地製作鼓勵;但當全球平台透過併購取得更完整的上游內容工業,監理議題會更像「市場結構」而不是「單一服務」。歐洲政治人物要求嚴審的訊號提醒我們:跨境串流併購不只是商業問題,也是文化主權與競爭政策的問題[6]。

對台灣而言,若政策仍停留在「鼓勵投資」「個案補助」,但未能建立更清晰的市場透明(如授權交易資訊、平台投資承諾的可核驗性、在地製作比例的可追蹤性),那麼台灣在談判桌上只能靠個別公司「各憑本事」,而不是靠制度降低不對稱。

第五重影響:新聞與公共領域的風險——媒體整合的外溢效應不容忽視。

雖然 Netflix 的交易版本據稱排除部分線性電視資產,但整體併購戰已把 CNN 等新聞品牌捲入資本重組的想像與恐懼中。當娛樂巨頭與平台巨頭的整合加速,新聞事業往往被視為「可裁撤、可出售、可縮編」的成本中心;這對全球公共領域是壓力,對台灣的新聞環境也不是無關:因為我們的國際新聞供給、影視新聞的議題設定、乃至人才流動,都會受全球媒體資本結構影響。[7]

總結來說,Netflix 併華納案若成真,台灣會同時面臨「消費端漲價與選擇變少」「本土 OTT 片庫與商業模式受壓」「製作端議價權下滑」三重擠壓;但也並非全然悲觀——它同時迫使台灣更務實地回答一個老問題:我們要把影視產業定位成「全球平台的優質供應鏈」,還是能長出更多「自有 IP、可跨平台談判」的內容公司?

如果答案是前者,我們就必須承認:繁榮會有,但主導權不在台灣;如果答案是後者,那這起併購戰就是一記警鐘——台灣需要用更制度化的方法,支持 IP 開發、跨國合製談判能力、以及本土平台的差異化生存,而不是只在每一次全球巨頭整併時,事後焦慮「訂閱費又要漲了」。

[1] https://www.reuters.com/legal/transactional/netflix-agrees-buy-warner-bros-discoverys-studios-streaming-division-2025-12-05/?utm

https://apnews.com/article/netflix-warner-acquisition-studio-hbo-streaming-f4884402cadfd07a99af0c8e4353bd83

[2] https://www.reuters.com/legal/government/netflix-faces-consumer-class-action-over-72-billion-warner-bros-deal-2025-12-09/?utm

[3] https://www.reuters.com/legal/litigation/netflixs-72-billion-warner-bros-deal-faces-skepticism-over-youtube-rivalry-claim-2025-12-12/?utm

[4]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62106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62144

[5] https://research.taicca.tw/article/71513b59-0fe9-4132-acbf-2988923c0a3d?utm

[6]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62144

globalcompetitionreview.com

[7] https://www.ft.com/content/7981af0e-ad93-4c11-8c1c-09b0167bf4d6?u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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