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家榕
北捷車廂內的隨機砍人事件,每一次發生,社會便再度陷入熟悉的檢討循環:警方是否即時到場?刑責是否足夠?精神疾病通報是否失靈?然而,這些問題反覆被討論,卻始終刻意忽略一個更現實的關鍵—在警察抵達之前,現場其實早已有第一線人員存在,卻被制度訓練成「只能在場、不能介入的人」。以台北捷運公司為例,長期配置大量保全人力,卻在制度設計上將其角色限縮於通報與配合,讓公共安全在最關鍵的時間點出現真空。
這樣的設計,直接製造出一個危險矛盾:事件發生後,社會回頭質問「為何沒有人制止」,但事件發生前,制度卻不斷告誡第一線「不要碰人、避免衝突、等警察來」。問題不在於保全是否怠惰,而在於這套長期運作的管理邏輯,實際上讓第一線不敢行動。更諷刺的是,法律本身其實並非如此保守。當重大暴力行為正在發生,我國法制早已承認現行犯不僅可由警察處置,人民亦得在合理必要範圍內制止。然而,這項法律授權,從未被清楚轉化為第一線保全人員可理解、可操作的實務指引,導致「法律允許、制度卻封口」的荒謬現象。
在實務現場,保全人員幾乎未曾接受完整的現行犯處置、正當防衛或合理必要性判斷訓練,只知道「一出手就可能惹麻煩」。久而久之,法律上「人人得以制止現行犯」的規範,被制度消磨成一句空話。當危險真正出現,第一線只能選擇退縮,而社會卻在悲劇發生後,將責任回推給個人。於是,有人轉而主張是否應比照上海地鐵在入口全面安檢,但這樣的高度控制模式,必須付出龐大人力成本、通行效率與隱私代價,未必符合台灣的法治文化與生活型態。與其用最昂貴、最干擾日常的方式處理風險,不如誠實面對:真正的破口,從來不在入口,而在制度是否信任並賦權給最接近風險的人。
同樣的結構性問題,也清楚存在於公寓大廈。駐衛保全每天面對住戶衝突、情緒失控、可疑行為與風險徵兆,理論上正是最有可能及早介入、預防失控的角色。若從政府近年強調的「全社會防衛韌性」來看,公寓大廈駐衛保全正是最具體、也最可驗證的社會治安協力者。韌性不只存在於國防或演練文件,而是體現在日常是否讓每一個關鍵節點具備判斷風險、回應異常的能力;若制度一方面承認法律給了工具,另一方面卻壓抑第一線的行動空間,全社會防衛終究只會停留在口號。北捷砍人事件真正該反省的,不只是警力配置,而是我們是否願意承認:公共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從來不只在警察身上,也站在那些長期被忽視、卻最靠近人民生活現場的人身上。
作者:張家榕/台灣物業優化精進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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