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才剛迎接「國曆新年」,卻有計程車司機偷跑,搶先使用「農曆新年」的春節費率。有民眾1月1日元旦當天在桃園市搭乘計程車,司機竟以春節運價收費,下車時乘客要求列印跳表機的乘車證明,司機只願意開手寫收據,還疑似故意寫錯車牌號碼,讓乘客感覺被坑,相當生氣。對此,桃園市交通局回應,若查證屬實,將對司機開罰1萬8000元罰鍰。

民眾在Threads發文表示,該名計程車司機春節還沒開始,就用春節的費率,還說沒差。之後下車,要跟司機拿跳表機印的證明,結果對方死不給。手寫收據上面寫的還是錯誤的車號,讓原PO質疑該名司機一開始就是要坑人。
對此,交通局回應,有關民眾投訴駕駛以春節運價收費以及未列印乘車證明提供予乘客,涉有未依規定收費以及未列印乘車證明等情事,經查證均屬實者,將依公路法裁處各件9000元,合計1萬80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