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6)日凌晨1時2分許,46歲的林姓男子獨自駕駛全聯結車載運食品,行經國道1號北向43.7公里林口路段時,聽見引擎有異音,將車輛開往路肩停妥並下車查看,不料車輛隨即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林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並立即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火勢於2時31分撲滅,現場於4時15分完全排除恢復通車,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進一步鑑識。

國道警察表示,於今(6)日凌晨接獲通報,國1北向43.7公里林口路段,有1部全聯結車起火燃燒,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119派消防車,警消迅速抵達現場,現場占用外側路肩及外側車道車道處理。
國道警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