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鯉魚潭遊憩區大年初三發生天鵝船翻覆意外,釀1名男童死亡後,縱管處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要求周邊遊艇、腳踏船業者即日起停止營運,業者無奈經營逾50年,最終卻成違法營業。縱管處今(9日)重申,水域活動必須「安全」、「合法」,並已請花蓮縣政府協助業者重新取得合法經營依據,儘速訂定管理自治法規。
一家五口於2月19日在鯉魚潭搭乘天鵝船遊湖時,疑因快艇湧浪導致船隻翻覆,造成一名男童受困船艙底部不幸溺斃,為防憾事重演,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縱管處)公告自3月5日起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要求鯉魚潭周邊載客小船、水上腳踏車(天鵝船)暫停營運,須取得營運許可,並完成安全檢查後才能復業,有業者對此表示無奈。
縱管處今日重申,水域遊憩活動首要原則為「安全」與「合法」,僅在符合這兩項前提下,業者才能穩定經營,目前鯉魚潭的載客小船及浮具業者,僅有商業登記已不足以合法營運,必須經主管機關相關許可、檢查合格後才能重新營業。
縱管處強調,已於3月5日召開研商會議,充分向業者釐清中央與地方權責,並呼籲花蓮縣政府盡速制定自治法規,建立完善管理機制。縱管處指出,交通部早在2010年即決議,由地方政府依自治法規規範小船經營管理,目前包括台北市、南投縣、台南市及高雄市等縣市已依法制定相關法規,縱管處再次呼籲花蓮縣政府重視遊客安全,並協助業者取得合法營業依據,儘速訂定相關自治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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