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這不是司法遲到,而是正義根本沒有上班

  • 不是罪犯太聰明,是系統太健忘。
  • 我們一直以為,罪犯之所以沒有入獄,不是逃亡,就是躲藏,是一場國家與個人的對抗賽:你追我跑,你強我更狡猾。
  • 但現實給了我們一記冷笑:有時候,根本沒有人在追。
Q:這篇在講什麼?
A:不是罪犯太聰明,是系統太健忘。
Q:重點是什麼?
A:我們一直以為,罪犯之所以沒有入獄,不是逃亡,就是躲藏,是一場國家與個人的對抗賽:你追我跑,你強我更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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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罪犯太聰明,是系統太健忘。圖:截自freepik

文/陳建璋

引言

我們一直以為,罪犯之所以沒有入獄,不是逃亡,就是躲藏,是一場國家與個人的對抗賽:你追我跑,你強我更狡猾。

但現實給了我們一記冷笑:有時候,根本沒有人在追。

當一個已經被判刑定讞的人,可以正常生活五年、準備結婚出國,最後卻是自己去問國家:「你怎麼還沒關我?」

那問題就不再是犯罪,而是制度本身。

不是罪犯太聰明,是系統太健忘。

—、故事其實很簡單,也荒謬得讓人無法直視

2019年,一起加重詐欺案件判決定讞。

依法,這代表國家已經做出最終裁決,刑罰必須啟動。

接下來的流程理應清楚:地檢署分案、開立執行指揮書、通知報到、入監服刑。

但這條看似理所當然的流程,卻在現實中斷裂了。

沒有分案。沒有指揮書。沒有通知。沒有通緝。什麼都沒有。

於是,這名本該入監的受刑人,過著與一般人無異的生活:工作、交往、規劃未來。

五年時間,不短,但對一個「被系統遺忘的人」來說,卻安靜得像什麼都沒發生。

直到某一天,他準備出國結婚。在機場,他被攔下。理由是:限制出境。

他愣住了。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困惑。

因為在他的認知裡,國家從未要求他服刑。

於是,一個史無前例的場景出現了:不是國家找人,是人找國家。不是逃犯躲避,是罪犯跟監察院投訴。

「你們判我坐牢,為什麼沒叫我去?」

這一刻,荒謬達到頂點。

二、問題出現了,但真正的問題,才剛開始

這不是單一疏失,而是典型的「系統性失效」。

在制度科學中,有一個概念叫做「責任碎片化」。

當一個流程被切割成多個環節,每個人只負責其中一小段,卻沒有人對最終結果負責時,就會出現一種詭異的狀態:每個人都沒有錯,但事情就是沒有發生。

另一個關鍵概念,是「高複雜系統失靈」。

當系統依賴多個節點運作,卻缺乏自動檢核與回饋機制時,只要其中一環沉默,整個系統就會進入「假正常狀態」。

沒有警報、沒有提醒、沒有修正,錯誤會被時間掩埋,直到某個偶然事件把它挖出來。

這正是本案的本質。

問題不是有人放水,而是沒有人被設計成「一定要發現問題」。

三、更令人不安的,是問責的結果

事件曝光後,相關單位承認疏失。

社會一度期待,這會是一場制度性的檢討與改革契機。

但最後的處分是什麼?考績乙等。

這意味著什麼?沒有降職、沒有停權、沒有實質懲戒。

簡單說,沒有代價。

而在風險管理理論中,有一個再基本不過的原則:當錯誤成本趨近於零,錯誤就會成為常態。

制度會默默學習。人也會。

當一個系統傳遞出的訊息是:「你可以忘,沒關係」

那它最終得到的,不會是偶發疏失,而是結構性失憶。

四、真正可怕的,從來不是這一件。而是我們無法確定,還有多少件

當官方說「已全面清查,沒有其他案例」時,問題不在於這句話是真是假,而在於:這套系統本來就沒有能力發現錯誤。

如果一個漏洞,是靠罪犯結婚才被發現,那我們憑什麼相信,沒有結婚的那幾個人,不會永遠消失在制度之外?

這不是偶然,是風險。不是例外,是警訊。

五、這樣的制度,會帶來什麼?

1、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

判決存在,但正義缺席。傷口沒有被處理,只是被時間掩蓋。

2、對守法者的不公平

有人依法服刑,有人卻因制度漏洞「行政緩刑」。法律的重量,變得隨機。

3、也是最致命的:信任崩解

當人民開始懷疑:「法律到底會不會執行?」

那法治的基礎,就已經鬆動。

六、問題不是技術做不到,而是制度沒有被設計成「不能失敗」

要修正,其實並不複雜。

1、建立強制性自動追蹤機制

所有定讞判決,必須自動生成執行案號,並由系統持續追蹤狀態。

沒有進入下一步,就必須觸發警示,而不是等待人工發現。

2、跨部門資訊整合

檢察、警政、監所與出入境系統應即時同步,任何一方出現異常,都能反向檢查整體流程,避免單點斷鏈。

3、引入「結果責任制」

不是只問「你有沒有做你的部分」,而是問「結果有沒有發生」。

沒有執行,就必須有人負責。

4、提高錯誤成本

實質懲戒、專案檢討、制度問責。讓系統理解:遺忘不是小錯,而是失職。

七、但更重要的,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

我們要的司法,是靠人記得的,還是靠制度運作的?

如果正義的實現,取決於某個承辦人是否細心、某個流程是否剛好沒出錯,那這就不是制度,而是運氣。

而運氣,從來不屬於法治國家。

八、這起事件最刺眼的,不是荒謬,而是它的合理性

它不是不可能發生,而是「早晚會發生」。

當一個系統允許空白節點存在,允許責任被切割,允許錯誤沒有代價,那它遲早會出現下一個被遺忘的人。

也許不是詐欺犯。也許是更嚴重的案件。

那時候,我們還能把它當成笑話嗎?

結語:正義可以遲到,但不能缺席

當一個國家,連「該關的人」都要靠對方提醒時,問題就不再是司法效率,而是制度本身是否還在運作。

這不是單一漏洞。這是一面鏡子。

照出來的,不只是一次失誤,而是一個正在鬆動的體系:一個仍然運轉,卻逐漸失去記憶的司法機器。

而真正該被喚醒的,從來不只是那一份被遺忘的判決。

而是整個制度。

作者:陳建璋/抗癌鬥士、任職於法務部

本文為作者授權文章,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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