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好友相約「練武」變街頭互毆!警出動快打制止送辦

  • 兩名好友因肢體碰撞引發不滿演變成互毆。
  • 圖:截自Threads-sky03290066。
  •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與朝陽街口於昨(10)日下午17時55分許驚傳暴力衝突,兩名原本是好友的陳姓男子在街頭嘻鬧約定「練習武術」,不料過程中因肢。
Q:這篇在講什麼?
A:兩名好友因肢體碰撞引發不滿演變成互毆。
Q:重點是什麼?
A:圖:截自Threads-sky0329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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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好友因肢體碰撞引發不滿演變成互毆。圖:截自Threads-sky03290066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與朝陽街口於昨(10)日下午17時55分許驚傳暴力衝突,兩名原本是好友的陳姓男子在街頭嘻鬧約定「練習武術」,不料過程中因肢體碰撞引發不滿演變成互毆。桃園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迅速啟動快打部隊,10名員警在3分鐘內趕抵現場壓制,兩人事後雖互不提告,但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方訊後將雙方移請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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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員警獲報後在3分鐘內趕抵現場壓制。圖:截自Threads-sky03290066

武陵派出所說明,昨日下午獲報稱路口有兩名男子發生激烈衝突,警方不敢大意,立即出動10名警力趕赴現場,迅速將兩人分隔詢問。經調查發現,衝突雙方皆為陳姓男子,平時為朋友關係,當時在嬉鬧間約定練習武術,並聲稱只是單純「比畫動作」。不料在練習期間,其中一名陳姓男子不小心打到39歲陳男,對方認為是故意挑釁,隨即失控反擊,出拳毆打其臉部導致受傷。

警方表示,儘管事後雙方冷靜下來後均表示僅是朋友間嬉戲,並互不提起傷害告訴,但其在公共場所施暴行為已觸法,全案訊後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款「加暴行於人」規定,將雙方函請裁處。桃園警分局嚴正聲明,絕不容許任何人在街頭以暴力手段引發爭端,違法者必依法究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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