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家中長輩被診斷為失智症後,許多家屬最難熬的,不只是記憶逐漸流失,還有隨之而來的「精神行為症狀」。情緒激動、重複發問、拒絕照顧、夜間遊走、懷疑他人,甚至對最親近的家人產生敵意,這些狀況常令照顧者陷入挫折與困惑。許多人第一時間會誤以為長者是「故意製造麻煩」。對此,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精神科護理長張婉柔表示,這並不是長者的「個性問題」,也不是「故意找麻煩」,而是失智症大腦退化所造成的現象。

張婉柔說明,失智症相關精神行為症狀包括憂鬱、焦躁、妄想、幻覺、錯認、日落症候群、攻擊行為、重複提問或重複動作、睡眠障礙、半夜遊走,以及暴飲暴食等。這些症狀往往與身體不適、環境干擾、缺乏安全感或生活作息混亂有關。以短時間內重複發問為例,這並非長者故意考驗家人,而是因記憶無法留存,內心充滿焦慮與不安;當長者懷疑家人或誤認財物遭竊時,反映的是記憶斷裂後對環境的陌生感,他們覺得周遭充滿威脅,便以懷疑來保護自己。拒絕洗澡或換衣服等照顧,常源自想保有一點自主,因失智讓他們感到失去控制;而半夜遊走、執意「要回家」,其實是對熟悉環境的渴望,心中的「家」可能是年輕時的老房子,或兒時的場景,是一種本能的安全需求。

張婉柔建議,照顧者應避免爭辯或急於糾正,而是以同理心安撫與引導。例如,當長者表示「我要回家」時,家屬不妨先認同,再轉移注意力:「好啊,等一下我們一起去,但現在先喝杯茶好嗎?」這樣既能安撫情緒,也能維護尊嚴。在實務照護上,調整環境與建立規律生活同樣重要。明亮穩定的燈光、簡單的擺設與清楚的指標,可減少焦躁與誤判;對於夜間遊走,可在走廊或門口使用柔和燈光或安全裝置,既能兼顧安全,又不剝奪自由。透過固定的陪伴者、熟悉的活動,如唱歌、園藝、摺衣服及簡單任務,能讓長者獲得「我還能做事」的成就感,並減輕無力與混亂感。
張婉柔也提醒,照顧者的自我調適同樣不可忽視。面對長期照護壓力,家屬宜尋求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社工師、心理師等專業團隊協助,或參加支持團體,並留給自己適當的休息時間,才能長久陪伴,走得更遠。
張婉柔提供照顧者四大心法,首先是「記住」,這不是故意的,而是疾病的一部分;「不要爭辯」,因為爭辯只會讓雙方更生氣;「保持冷靜」,用溫柔的聲音與簡單的話語,能讓長者更快安定;最後,「照顧自己也很重要」,有體力和好情緒,才有辦法照顧好長者。
北榮桃園分院院長彭家勛強調,失智長者的精神行為症狀不是挑釁,而是求助的語言。躁動可能代表孤單,拒絕可能是自主的吶喊,夜間遊走可能是對家的渴望。當我們願意看見「不是故意的困難」,少一分爭辯、多一分理解,就能提升照護品質,讓長者在混亂的世界中感受到真正的安全與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