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07日 星期二

信任不是國家賞賜的──從丹麥爭議看「信任」的錯位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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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丹麥政壇出現一項引發爭議的構想:設立一名由政府資助、甚至擁有刑事調查與起訴權的「媒體公評人」(media ombudsperson)。這項想法來自自由黨(Venstre)的一位政治人物,但在輿論激烈反彈後,該黨高層迅速劃清界線。雖然正式法案尚未提出,但消息本身已在丹麥與歐洲新聞界掀起憂慮──擔心國家藉「新聞問責」之名,行政治干預之實。

丹麥的提案與風暴開端

哥本哈根大學傳播學教授、牛津大學路透新聞研究所(Reuters Institute)資深研究員 Rasmus Kleis Nielsen 隨即在丹麥《Politiken》[1]發表專欄,指出這項構想「極可能削弱,而非提升」民眾對新聞的信任(Nielsen, 2025)[2]。他的分析既根植於研究,也揭示了歐洲新聞自由體系長期以來的自省傳統。

研究與現實:信任不是國家授予的

Nielsen在文中強調,支持者的主張——透過具法律權力的媒體公評人提升新聞信任——與實證研究背道而馳。根據路透新聞研究所的跨國信任研究(Newman et al., 2024)[3],民眾對新聞的不信任,往往與「懷疑政治勢力干預新聞」密切相關。

換言之,距離是信任的前提。當國家權力與新聞專業過於靠近,公眾反而更可能質疑媒體是否獨立。即便政府宣稱此舉出於「防假訊息」「保護公眾利益」的善意,也無法消除這種結構性的懷疑。

Nielsen在專欄中寫道:「信任無法透過立法強制創造。」真正的信任,來自新聞機構的透明、自律與錯誤承擔。當媒體願意揭露決策、公開編輯準則、並勇於更正,社會的信任才會逐步重建。

歐洲的制度記憶與寒蟬效應

歐洲許多國家早已建立成熟的媒體自律體制:瑞典的《新聞理事會》(Pressens Opinionsnämnd)[4]、芬蘭的《媒體委員會》(Council for Mass Media in Finland)[5]、英國的《新聞投訴獨立組織》(IPSO)[6],都是由新聞界與公民代表共同組成、依靠行業資金運作的非官方機構。它們雖不具懲罰權,卻透過透明審議與公開道歉機制,維持新聞問責與自由之間的平衡。

Nielsen指出,丹麥政府若強行建立由國家認命的媒體公評人,恐重蹈歷史覆轍。歐洲社會仍記得冷戰時期東歐國家以「矯正假新聞」「維護社會秩序」為名設立的新聞監督單位,最終淪為審查與懲罰工具。這段制度記憶成為今日歐洲媒體對任何「國家監察機構」的本能戒心。[7]

台灣的鏡像:從外部公評人到制度自主

將視線轉回台灣,我們同樣處於信任焦慮的年代。媒體環境極度分化、政治依附現象普遍,加上社群平台的假訊息氾濫,使「媒體自律」顯得軟弱無力。

這幾年,部分媒體如鏡電視、公視等嘗試設立「外部公評人」或「觀眾權益代表」制度,作為自律與問責的實驗。若因此有人主張應由政府建立「國家級媒體公評人」或「媒體仲裁委員會」,以公權力整頓新聞品質,那麼丹麥的經驗正是一面鏡子。

我們應該理解:國家主導的「信任工程」往往導致反效果。台灣社會需要的不是一個懲罰新聞的權威機構,而是一套促進新聞自律、加強透明與回應機制的公民式平台。例如:

鼓勵新聞界組成跨媒體、跨學界的「新聞倫理委員會」;

政府提供穩定經費支持研究與教育,但不得干預評議內容;

要求媒體公開更正紀錄、編輯準則與投訴處理過程;

強化媒體內部的獨立公評人(ombudsman)角色。

這些看似繁瑣的制度建構,才是真正能積累信任的「慢工程」。

信任政治與新聞文化的成熟

Nielsen提醒政治人物:若真想重建新聞信任,第一步應是克制自己,不把媒體當成政策工具或選戰延伸。新聞信任的核心在於「臂距原則」(arm’s length principle)——政府與媒體必須保持制度性距離。

對台灣而言,這不只是媒體治理問題,更是民主文化的試煉。當社會在假訊息與政治撕裂中尋求秩序,政府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以「保護公眾」為名收緊新聞自由。

信任不是由上而下頒布的恩賜,而是新聞專業與公民社會長年對話、修補、與反省的結果。正如Nielsen在文末所言:「信任無法強制,它必須被贏得。」

丹麥的爭論,正提醒我們——新聞自由與問責之間的界線,不應由國家劃定,而應由社會不斷協商。

[1] 《Politiken》不僅是一份報紙,更是丹麥公共論述的主要平台之一。它的社論與專欄常引發政治與學術界的辯論,因此Rasmus Kleis Nielsen選擇在此發表對「國家任命媒體公評人」構想的評論,具有明顯的象徵意義——這是自由派知識界對新聞自由邊界的警鐘。

[2] Nielsen, R. K. (2025, September). Venstre-politikeren blev hurtigt undsagt af ledelsen. Hans påstand var også forkert. Politiken. Retrieved from https://politiken.dk/kultur/medier/art10547130

[3] Newman, N., Fletcher, R., Robertson, C. T., Ross Arguedas, A., & Nielsen, R. K. (2024). 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 2024. Reuters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Journalism. University of Oxford.

[4]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wedish_Press_Council

[5]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uncil_for_Mass_Media_in_Finland

[6] https://www.ipso.co.uk/

[7] 冷戰期間,許多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都設立「新聞監督機構」,名義上是為了「矯正假新聞」「維護社會秩序」,實際上卻成為政府審查與懲罰媒體的工具。例如蘇聯的出版總局(Glavlit)、東德的新聞與出版局,都以「防止敵對宣傳」之名嚴格控制媒體內容。這段歷史讓歐洲社會形成深刻的制度記憶:一旦國家擁有定義「真與假」的權力,新聞自由便會失去立足之地。因此今日歐洲新聞界對任何由政府主導的媒體監督機構都格外敏感,視之為可能重演審查機制的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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