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一名蘇姓漁民,去年在中國購物網站「淘寶」購買未經我國核准的除草用農藥粉,進口時遭台北關查獲,全案經法院審理後,蘇男被依《農藥管理法》輸入偽農藥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男曾因犯《懲治盜匪條例》被判刑8年,28年前刑滿出獄後從事漁業,2024年間卻因貪圖方便,未經核准,透過友人以自己名義在「淘寶網」訂購25公斤含「亞滅培」的農藥粉末,該成分屬《農藥管理法》明定不得輸入的偽農藥,台北關查獲後將他依法送辦。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法院認定,蘇男無視對國家農藥管理秩序,未經准許,自行從國外輸入偽農藥,對環境造成潛在威脅,審酌他坦承犯行,且涉案農藥僅供自用,未流入市面,考量其月收10萬元、須扶養父母等情節,法院依《農藥管理法》輸入偽農藥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另併科罰金100萬元,可服勞役1,000日,全案緩刑3年,並須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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