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近日在網路發文,提到在補習班擔任櫃檯人員,公司內部規定離開教室須關閉冷氣等電器。一位同事下班忘記關冷氣,被公司罰款1萬2500元,質疑此舉是否合法。勞動部今(10日)表示,依照《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勞工如因疏失致使雇主受損害,雇主宜另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公司懲罰內容應不含解僱或扣薪處分,且不得訂定懲罰性或賠償性罰款。
網友分享是某美語補習班的櫃檯人員,據公司內部規定,下課離開教室後,須自行關閉冷氣及電風扇等電器,否則必須按照補習班對面國小租借教室的金額付費。近日打掃人員發現,某一間教室的冷氣將近4天沒關,教室負責人及另名櫃檯人員因此被罰1萬2500元。
對此,勞動部指出,勞基法第22條及第26條另有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且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且依照《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公司懲罰內容應不含解僱或扣薪處分,且不得訂定懲罰性或賠償性罰款。
勞動部提醒,勞工若讓雇主蒙受損失,建議雇主另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不得直接扣發工資;也提醒民眾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工作規則審核要點或勞基法,可詳載事業單位名稱、地址及具體事證,逕向該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請求處理,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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