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於今(114)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於烏茲別克共和國撒馬爾罕舉辦第20屆締約方大會(CoP 20),現場聚集163個國家,約1000名政府代表、209個觀察員組織、百餘家媒體及當地團體,與會人數逾3400名。海洋保育署亦即時掌握國際保育動向,共同樂見鯨鯊列入CITES附錄I的重要決議。
海保署表示,本屆CITES所討論之海洋物種,包括海參、軟骨魚類(包含鯨鯊與污斑白眼鮫)、海洋觀賞魚及女王粉紅螺(Eustrombus gigas, Queen Conch)、鰻鱺屬(Anguillia spp.)等。緊湊的10天會議決策過程結果顯示,軟骨魚類的貿易現況已受到各國高度關切,與會人士對於該類物種之保育危機皆有相當的共識,咸認應採取更進一步之行動,透過貿易強力管制以有效保育該類魚種資源,其中鯨鯊(Rhincodon typus, Whale sharks)以全場同意共識決(Consensus)從附錄II需要管制交易情況以避免影響到其存續的物種名錄,升級至附錄I禁止在國際間交易,除非有特別必要性的名錄最受矚目。
海保署提到,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我國109年4月28日已將鯨鯊及鬼蝠魟公告列為我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若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6個月到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到150萬元罰金,我國之保育規範其實早已走在國際之前。
此外,鯨鯊因棲息環境與部分漁業作業區域重疊,因此過去常造成混獲案件。有鑒於此,為降低漁業行為與鯨鯊棲地衝突,並提高鯨鯊混獲時之活存率,海保署自110年起即成立「定置漁業混獲通報網」LINE群組,供業者於混獲誤捕時得立即通報,以利這些保育類動物都能受到妥善的照護,截至今年11月止,已與27組定置網業者合作,累計通報並釋放誤捕鯨鯊共362尾及鬼蝠魟2尾,其中鯨鯊分別為110年22尾、111年27尾、112年81尾、113年97尾、114年135尾,這些都是我國的保育成效。
海保署強調,未來仍將積極推動辦理保育業務,除獲取國際保育之資訊,也積極與國際分享我國保育相關保育作為,在良好的輸出入貿易管理制度下接軌國際,珍惜並永續利用海洋資源,為守護地球海洋生態環境盡上一份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