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已過,截至目前,南桃園地區仍有3萬餘件尚未繳納,中壢監理站已寄發雙掛號催繳通知單,限繳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為免於逾期受罰及後續移送強制執行,請車主儘速繳納,以維護自身權益。

中壢監理站表示,逾期繳納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300元到3000元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車主名下存款查扣或動產、不動產查封、扣薪等強制執行。
中壢監理站提醒,收到催繳通知書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嗶嗶繳、全支付、悠遊付、元大銀行、永豐銀行、台北富邦銀行、蝦皮購物,以及將於12月29日上線啟用的愛金卡icash Pay等APP查詢繳納,或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
車主若不確定是否已繳納汽燃費或未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於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查詢或逕向監理機關洽詢;另外,四大超商多媒體設備也可以查詢、補單及繳費。
此外,中壢監理站再次呼籲車主朋友們,若接獲不明的訊息或來源碼等連結網站,請確認監理服務網之正確網址「https://www.mvdis.gov.tw」,認明.gov.tw結尾才是政府機關網址,請勿任意點擊來源不明的電子郵件簡訊或連結,以免上當受騙。有關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的繳費或相關問題,歡迎民眾電洽中壢監理站03-4253990分機107、108、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