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開南大學大一林姓學生投書指稱,他在去年10月29日參與協助校方招生處主辦高中生開南大學參訪活動工讀,依開南大學工讀助學生勞動契約規定,校方應在活動後次月15日發放工讀金,不料遲至本月16日學期結束,尚未收到款項,事後詢問亦遲無結果。
開南大學今天針對學生反映未能如期領取工讀金一事,查明後立即向當事學生致歉和補發工讀金,校方表示,經查因為部分工讀生須辦理投保相關行政流程,加上校長11月間轉換,新任校長就任期間行政作業銜接,影響整體處理時程,作業有所疏失,校方向當事學生表達誠摯歉意,並立即完成查核及補發工讀金,今後將強化工讀金核發與匯款時程,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林姓學生表示,他去年10月29日參與協助招生處辦理他校高中生開南大學參訪活動,校方卻未依「開南大學工讀助學生勞動契約」規定次月15日發放工讀金,至今年1月16日學期結束前一天,仍未收到款項,中間這段時間多次打電話向招生處詢問,回應都是「主任請假會幫您轉達」,同學們多次寫信向校長反應亦未獲回覆,校內工讀系統工讀紀錄記載日期不符,因而投書反映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