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榮航勤企業工會被控屢屢違法,侵害會員權益和民主法治,桃園市政府於去(114)年4月第二度聲請解散,是台灣第一個被主管機關連續聲請解散的企業工會。桃園地方法院於今(27)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長勤的基層員工在桃園在地工會和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黃瓊慧的陪同下,於開庭前特別召開記者會,希望桃院能同意市府的聲請,同意解散長勤工會,將公道還給基層工人。

長勤基層員工林子權表示,長勤工會被主管霸佔多年,都沒有正常運作,當基層員工想要集體加入時,還被長勤工會阻擋,主管更用盡各種手段,技術性杯葛會員大會的召開,例如一見基層員工到場比主管人馬多,就立刻宣布流會,長勤工會顯然意在讓少數人繼續獨裁控制工會。長勤工會去年9月還曾強行辦理違法選舉,被市府勒令選舉無效,去年11月又進而大規模違法停權會員,被市府依法命令停開大會,長勤工會仍然強行開會,開會人數不到實際會員人數的一半,仍主張開會有效,完全目無法紀。

長勤基層員工沈穎杰說,長勤工會的會員遍布松山、桃園、台中、高雄,三個外站加起來超過四分之一的會員,自己也是來自長勤高雄勤務部,長勤工會都將開會地點訂在桃園,外站會員本來就前往不易,長勤工會也沒有給予任何的協助,還反過來鼓吹會員退會以及大規模停權會員,有效會員從112年的600多人,去年底驟降到200多人,而且大部分只剩下辦公室人員,只要不合主管意思,就可以隨便被停權,如果桃院不能同意解散長勤工會,工會將永遠淪為資方主管的禁臠,也等於教導全台灣的資方,如何合法的控制、霸佔工會。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顧問周聖凱補充,桃市府112年第一次聲請解散時,被桃院以「解散長勤工會,將會侵害會員權益」為由,不同意解散,但後來的兩年,結果是,不同意解散長勤工會,會員權益反而被侵害的更嚴重,長勤工會不只曾阻擾拖延基層員工集體入會,幹部還曾聲稱代表資方,被勞動部認證為不當勞動行為,還發生七度流會、違法選舉、大規模停權會員等誇張情況,希望桃院不要重蹈112年勞聲字第8號案裁定的覆轍,去年勞聲字第3號案能裁定同意解散。
黃瓊慧指出,長勤員工從爆發依法休假以來,爭取加入工會,已經好幾年,但工會一直沒有正常運作,侵害會員的權益、也侵害民主法治的基礎,希望桃院可以同意市府的聲請,解散長勤工會。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蔡勝旭聲援,一個正常的工會,最大的武器就是充分的民意基礎,所以會想各種辦法積極運作、招收會員,長勤工會過去不積極收會員,後來很多人想加入,卻又故意拖延,加入的人多到沒辦法讓資方控制,主管反過來想辦法癱瘓工會運作,甚至勸會員退會,大規模違法停權不認同資方主管的會員,這已經是非常嚴重的權力濫用,如果工會可以這樣一次停權工會將近一半的會員,只為了讓資方、讓少數人可以繼續霸佔工會,還不會被解散,無異於告訴台灣工人,獨裁是合法的,希望桃園地院可以看到本案的重要性。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表示,去年底因為長榮航空空服員過世,引發了非常重大的勞動政策改革,但是當長榮集團發生這麼大的爭議案件時,卻完全不會看到長勤工會站出來主張改變勞工請假規則,也不會要求公司改變制度,就表示長勤工會根本不是為勞工爭取權益的工會,真正應該因為缺席被停權的不是無法參加會員大會的會員,而是連站出來幫基層說話都不願意的工會,希望桃院不只是從運作違法的層面,從一個工會的本質思考,作出決定。
針對長勤基層員工的訴求,勞動局回應,該局於113年間即多次依法輔導長勤工會召開會員大會及正常推動會務運作,以期回復工會正常功能並保障會員參與工會自治之權利,然而經輔導仍未能成會,工會運作持續停滯,為維護全體會員之合法權益,並確保工會制度之正常運作,勞動局便依工會法相關規定,於去年4月18日向桃院聲請解散長勤工會,交由司法機關依法審理。該案並將於今日進行言詞辯論,市府將就相關事實及法律依據向法院充分說明。
勞動局強調,該局一向尊重工會自治,然而於工會長期未依規定運作,致影響會員基本權益時,主管機關依法介入,是為了保障會員權益及維護工會制度健全發展。後續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度,並於司法程序終結後,配合判決結果,協助會員相關權益之銜接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