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28)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昨日通過捷運機場線A20、A21站整體開發區土地使用規範,正式啟動可負擔住宅相關機制,為桃園都市發展與居住政策跨出關鍵一步。

張善政指出,該案在既有建築法規架構下,針對達一定開發規模的建築基地,放寬基準容積率20%,開發者則須回饋一定比例作為可負擔住宅使用。可負擔住宅由市府出售予符合資格的年輕族群,與以出租為主的社會住宅不同。
張善政說明,依據規範未來在A20、A21整體開發區內,建築基地面積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者,須配合捐建可負擔住宅;市府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確保可負擔住宅在建築品質與居住水準上,與同一開發案其他住宅一致。
張善政表示,A20、A21整體開發案是桃園落實TOD+概念下的前鋒案例,未來中壢體育園區、捷運綠線沿線站點,以及鐵路地下化後的相關土地,也將採取類似模式陸續推動。
張善政進一步指出,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目前正於市府進行審查,期望今(115)年上半年送交市議會,後續再報中央審議。若制度順利完成,將成為桃園、乃至全國都市發展與居住政策的重要里程碑與發展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