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9日 星期一

桃園勞動局強化雇主法令知識 說明會3/3登場保障勞工權益

  • 桃園市勞動局特規劃辦理2場次「勞工退休制度說明及專戶註銷暨促進友善育兒職場法令說明會」。
  • 桃園市勞動局為強化事業單位對勞動法令之瞭解及運用,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以及瞭解專戶剩餘款領回及註銷相關法令,特規劃辦理2場次「勞工退休制度說。
  • 勞動局也提醒公司尚有適用勞退舊制勞工的雇主注意,每年度終了時,確認次年舊制勞退專戶餘額是否足以給付次年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第54條退休條。
Q:這篇在講什麼?
A:桃園市勞動局特規劃辦理2場次「勞工退休制度說明及專戶註銷暨促進友善育兒職場法令說明會」。
Q:重點是什麼?
A:桃園市勞動局為強化事業單位對勞動法令之瞭解及運用,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以及瞭解專戶剩餘款領回及註銷相關法令,特規劃辦理2場次「勞工退休制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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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勞動局特規劃辦理2場次「勞工退休制度說明及專戶註銷暨促進友善育兒職場法令說明會」。圖:勞動局提供

桃園市勞動局為強化事業單位對勞動法令之瞭解及運用,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以及瞭解專戶剩餘款領回及註銷相關法令,特規劃辦理2場次「勞工退休制度說明及專戶註銷暨促進友善育兒職場法令說明會」分別於115年3月3日上午8時30分到12時10分及下午13時30分到17時10分,歡迎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

勞動局也提醒公司尚有適用勞退舊制勞工的雇主注意,每年度終了時,確認次年舊制勞退專戶餘額是否足以給付次年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第54條退休條件勞工之退休金,不論勞工是否申請退休,舊制勞退專戶都須足額提撥,如不足應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差額。

勞動局表示,該局為保障勞工權益,每年積極輔導轄內事業單位提撥退休金。勞動局去(114)年輔導事業單位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提撥差額達4億3234萬餘元,落實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之規定。勞動局提醒尚未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之事業單位須於3月底前補足差額,如未依法補足,將實施專案查核,依法可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等。

此次課程包含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剩餘款領回及註銷,如事業單位依據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9、10條規定,已無須依勞動基準法支付勞工舊制退休金及資遣費時,可辦理剩餘款領回及專戶註銷。

說明會自即日起採線上報名至額滿為止,欲參加者請至桃園市勞動局網站-便民服務-「線上報名專區」完成報名程序,如有疑問可撥打勞動局勞退諮詢專線03-332-2101轉6844-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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