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目視察覺車內扶手處擺放疑似毒品菸彈(依托咪酯),當下立即要求駕駛下車接受盤查。
- 桃園警分局小檜溪派出所員警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春日路與成功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於路中,且駕駛有使用手機之行為。
- 員警隨即上前攔查,因車窗未關,警方目視察覺車內扶手處擺放疑似毒品菸彈(依托咪酯),當下立即要求駕駛下車接受盤查。
- Q:這篇在講什麼?
- A:警方目視察覺車內扶手處擺放疑似毒品菸彈(依托咪酯),當下立即要求駕駛下車接受盤查。
- Q:重點是什麼?
- A:桃園警分局小檜溪派出所員警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春日路與成功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於路中,且駕駛有使用手機之行為。

桃園警分局小檜溪派出所員警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春日路與成功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於路中,且駕駛有使用手機之行為。員警隨即上前攔查,因車窗未關,警方目視察覺車內扶手處擺放疑似毒品菸彈(依托咪酯),當下立即要求駕駛下車接受盤查。
40歲的魏姓駕駛見狀拒絕配合,竟企圖關閉車窗阻撓執法。員警為防止他可能毒駕逃逸或駕車衝撞,進而危害周邊民眾安全,在多次喝令無效後,果斷採取強勢作為擊破車窗,並以強制力將魏男拖出車外控制。隨後警方於車內搜獲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等違禁品,當場人贓俱獲。

警方表示,全案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偵辦。警方也強調,毒駕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將持續針對各類毒品加強查緝,嚴厲打擊不法,並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安心的用路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