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駕駛小客車疑似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釀成事故。
- 桃園市2月24日下午16時41分許,27歲陳男駕駛小客車行駛於國道3號北向61.2公里內側車道,疑似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碰撞29歲葉男駕駛。
- 國道警方表示,24日下午接獲報案,事故並無造成人員受傷,各車駕駛均無飲酒情形,現場於17時10分排除。
- Q:這篇在講什麼?
- A:陳男駕駛小客車疑似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釀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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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桃園市2月24日下午16時41分許,27歲陳男駕駛小客車行駛於國道3號北向61.2公里內側車道,疑似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碰撞29歲葉男駕駛。

桃園市2月24日下午16時41分許,27歲陳男駕駛小客車行駛於國道3號北向61.2公里內側車道,疑似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碰撞29歲葉男駕駛之小客車後,再往前撞擊29歲彭男駕駛之小客車,所幸無人傷亡。

國道警方表示,24日下午接獲報案,事故並無造成人員受傷,各車駕駛均無飲酒情形,現場於17時10分排除。詳細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國道警方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尤其天候不佳路面濕滑更要「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遵守速限,避免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