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造成蔡男車輛翻覆身體輕微擦傷,汪女未受傷。
- 桃園市昨(16)日晚間18時許,一名40歲蔡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龜山區文化二路與龜山一路口時,因碰撞同向前方停紅燈之38歲汪姓女子的。
- 雙方經進行酒測,汪女無酒精反應,蔡男酒測值為0.22。
- Q:這篇在講什麼?
- A:事故造成蔡男車輛翻覆身體輕微擦傷,汪女未受傷。
- Q:重點是什麼?
- A:桃園市昨(16)日晚間18時許,一名40歲蔡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龜山區文化二路與龜山一路口時,因碰撞同向前方停紅燈之38歲汪姓女子的。

桃園市昨(16)日晚間18時許,一名40歲蔡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龜山區文化二路與龜山一路口時,因碰撞同向前方停紅燈之38歲汪姓女子的自小客車,導致整輛車翻覆,所幸2人並無大礙,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依法將蔡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龜山警分局說明,蔡男駕駛自小客車由龜山往林口方向行駛,與前方停等紅燈的汪女所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蔡男車輛翻覆身體輕微擦傷,汪女未受傷;雙方經進行酒測,汪女無酒精反應,蔡男酒測值為0.22,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飲酒切勿心存僥倖駕駛車輛觸法,並遵守交通規則,顧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