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屢次失言,遭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依照選罷法,不分區立委若喪失所屬政黨黨籍,自喪失黨籍日起就喪失立委資格。據《聯合報》報導,中選會昨天(13日)發函給立法院註銷李貞秀的立委名籍,立院今天已回函,註銷日期為4月13日,意即李貞秀昨天就已喪失立委資格。
李貞秀因民眾黨「2年條款」,於今年2月2日獲得中選會頒發當選證書,隔天宣誓接任立法委員,成為首位中配出身的立委,但她未完成放棄中國國籍手續,不具備參選及公職資格,行政官員因此拒絕備詢,多次出現「空氣質詢」窘境。
李貞秀因為在直播爆料高虹安收受柯文哲700萬元,民眾黨中評會調查後認定涉4大違紀,包含諸多言論行徑嚴重影響黨聲譽、破壞黨和諧,以及連續性違紀、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付於無物、嚴重違反黨紀與政治倫理,昨天經一致決議予以開除黨籍,即日起生效。
李貞秀的立委職缺預計由曾任台聯立委、現為民眾黨政策會副主委的許忠信遞補,由於陳昭姿為推代理孕母法案,未遵循「2年條款」留任,順位第17的許忠信原本無緣進入國會,沒想到李貞秀才上任70餘天就被解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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