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一名51歲汪姓男子涉嫌在網路散布不實資訊,稱高雄市有多位民眾食用馬鈴薯製品後食物中毒。
- 桃園市一名51歲汪姓男子上(4)月涉嫌在網路散布不實資訊,稱高雄市有多位民眾食用馬鈴薯製品後食物中毒,經桃園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法。
- 桃檢說明,檢方訊問後,審酌汪男在未經查證之情形下密接時間陸續在數個有眾多民眾使用臉書社團中發布含有「高雄爆發多人食用馬鈴薯製品後不適送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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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桃園市一名51歲汪姓男子涉嫌在網路散布不實資訊,稱高雄市有多位民眾食用馬鈴薯製品後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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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桃園市一名51歲汪姓男子上(4)月涉嫌在網路散布不實資訊,稱高雄市有多位民眾食用馬鈴薯製品後食物中毒,經桃園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法。

桃園市一名51歲汪姓男子上(4)月涉嫌在網路散布不實資訊,稱高雄市有多位民眾食用馬鈴薯製品後食物中毒,經桃園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資安工作站偵辦,該案於上月30日偵結,檢方認定汪男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之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不實訊息罪嫌,對他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說明,檢方訊問後,審酌汪男在未經查證之情形下密接時間陸續在數個有眾多民眾使用臉書社團中發布含有「高雄爆發多人食用馬鈴薯製品後不適送醫」之AI偽造新聞報導,並以「冤有頭債有主,誰進口的就找誰吧!」等語加以評論,造成民眾對於馬鈴薯及其相關製品食用安全之恐懼,影響相關業者營運,並加深社會動盪不安情緒,甚且需耗費相關機關大量人力、物力加以調查、澄清,才能消弭社會大眾不安,因此認定汪男所造成之危害非輕,且犯後態度不佳,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強調,對於類似該案之企圖以不實食安訊息造成民眾恐懼不安及耗費社會資源犯行,桃檢秉持速辦嚴查,即時澄清之原則,於上月27日立案起即積極偵辦,儘速偵結起訴,闢除不實訊息,展現維護社會安寧之執法態度。檢方呼籲,網路謠言散布迅速,民眾接獲可疑食安訊息時應保持冷靜,先向相關政府機關查證,切勿隨意轉傳,以免誤蹈法網並引起社會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