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涉嫌透過人頭經營電子遊戲場,並被控推動修法圖利特定業者,不法利益約314萬5千元,檢方去年依圖利、賭博等罪將其起訴。台北地院今(5日)開庭,前員工邱姓會計在偵查階段一度指稱葉林傳是遊戲場負責人,竟改口相關說法是根據多年前媒體報導時任立委黃國昌的爆料內容所作推測。對此,葉林傳未正面回應,僅說擔心影響訴訟進行,隨後離開法院。
時任立委黃國昌2020年爆料,欣欣電子遊戲場於2011年間申請具有賭博性質的限制級營業級別證,但因營業場所周邊1000公尺範圍內有學校、醫院等設施,不符《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遭台北市政府駁回。黃國昌質疑,台北市議會於2016年至2017年間修正相關自治條例時,增列第10條溯及適用規定,讓原本不符規定的業者得以適用新條文,欣欣電子遊戲場也因此於2018年取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合法登記許可。
葉林傳於2025年間因涉嫌長期透過他人名義經營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欣欣電子遊戲場,並在相關法規修正過程,涉嫌利用民意代表身分及影響力,協助業者取得有利經營條件。檢方認定,相關修法結果使遊戲場得以擴大經營,進而獲取不法利益約314萬5千元,去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刑法》賭博罪等罪嫌起訴葉林傳等7人,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院今日開庭,傳喚葉林傳2名前員工作證,釐清其與欣欣電子遊戲場間的資金往來。邱姓會計證稱,葉林傳是財源保全公司負責人,她與另一名前員工游女先後擔任財源保全會計,而陳志偉則為欣欣電子遊戲場店長。她表示,已不記得從何時開始,陳志偉幾乎每月都會攜帶現金至財源保全辦公室,由她協助存入財源保全帳戶,但陳志偉從未說明款項來源。
檢方另提出帳戶資料指出,葉林傳銀行帳戶曾出現「支援欣欣」、「欣欣貨款」等手寫註記。邱女證稱,相關註記均由她依葉林傳指示填寫,但她不清楚實際用途,也不知道為何要註明「欣欣」。至於她先前在偵查階段向調查官表示葉林傳是欣欣電子遊戲場負責人,邱女改口說,當時相關說法是根據多年前媒體報導黃國昌的爆料內容所作推測,猜測葉林傳可能是欣欣的負責人。
庭訊後,葉林傳被媒體詢問是否經營欣欣電子遊戲場,他澄清「沒有」,當再被問及是否認為黃國昌當年的爆料內容有誤時,他未正面回應,僅表示「我怕影響訴訟」,隨後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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