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龜山區今(9)日清晨發生一起自撞翻車事故。一名邱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萬壽路二段與山鶯路口、往萬壽路三段(龜山方向)行駛時,因不明原因失控撞上路中央的分隔島,整輛車當場翻覆。事發後邱男自行由車內脫困,卻未留在現場等待處理,隨即擅自離去。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目前已掌握相關事證與車主身分,並積極通知該名駕駛人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詳細肇事原因與是否有其他違法情事。若經查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對於駕駛人肇事後離去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警方特別提醒,駕駛人若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受傷,均應立即停車並依規定處置通報,切勿擅自離開現場,以免影響事故調查並承擔重罰與法律責任。





